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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打击整治传销 创建无传销城市
作者:李映青 时文枝  文章来源:中国日报  点击数 201  更新时间:2014/8/1 14:38:23  文章录入:admin

 

  记者31日从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昆明市公安局2014年来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在2014年2月15日至7月30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组织统一行动123次,出动警力5000余人次,立案侦办传销案件42起,破案57起,涉案金额1.4亿元,抓获各类传销违法人员1680名。

 

  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昆明市公安局专门成立打传工作领导小组,多警种协同作战,细化职责分工。在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中,实行划片指导,捆绑考核,采取月考核、月通报形式,以通报促推进,确保战果最大化。

 

  2014年来,昆明经侦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7月10日,在部、厅经侦部门组织指挥下,经侦支队、五华分局联同湖北、湖南、广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对我市自主发起的“6.17”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进行集群打击。

 

  此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易龙、陈舒亮、周发顺、刘涛等人组织以自愿连锁经营拉人头为名,以五级三节制的方式,从湖北省武汉市黄陵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广东省高州市等地大肆发展人员到昆明从事“拉人头”式(1040工程)传销活动,涉案人员达1200余名,涉案资金达6700万余元。此次活动,警方出动200余名警力,最终成功抓获参与传销人员100余名,捣毁传销犯罪窝点80余个,收缴传销书籍200余册,刑拘易龙、周发顺、陈舒亮等主要犯罪嫌疑人21名。

 

  据了解,该案件中所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多以外来人为主,均以诱惑或欺骗方式蛊惑其同学、朋友、亲人参与其中。昆明五华区经侦大队负责人杨卫平告诉记者,“年纪轻,文化程度偏高,无工作是此案中大多数涉案人员的共同特征。”

 

  据警方介绍,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案件的表现形式复杂多变,除以传统的“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犯罪活动外,还出现了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犯罪。对此,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针对当前名目繁多的传销表现形式,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要结合实际进行证实,切记盲目。

 

  今后,昆明市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传销犯罪,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教、打、建”四位一体的打击传销工作,创建无传销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