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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起冒充“天津天狮”的传销案,151人涉案
作者:  文章来源:杭州网  点击数 129  更新时间:2014/8/9 23:51:29  文章录入:admin

 

  昨天早上,富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刑事案件,并当庭判处陈某、杨某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1年零四个月不等。

 

    这伙人都是以介绍工作、搞服装加盟和销售等名义,把老乡、亲戚、朋友从全国各地骗到富阳一个打着“天津天狮”旗号搞传销的窝点。

 

    多数受害人起初不从,这伙人就露出了本来面目。他们反锁大门,贴身跟人,言语威胁,甚至出手殴打。他们还收缴受害人的手机,控制他们的银行卡和密码,并要求他们拉亲友下水。时间最长的受害人,被非法拘禁了23天。

 

    今年2月21日,富阳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成功将这批被害人解救。

 

    冒“天津天狮”之名搞传销的团伙,最近两年里很猖狂。

 

    据人民网报道,拥有合法直销牌照的正宗“天津天狮”,最近正在积极配合公安、工商部门打假,大量传销窝点因此被清理。

 

    昨天,临安市人民法院也召开发布会,发布假冒“天津天狮”相关传销案件的审理情况。

 

    在最近一年半里,临安法院审理了假冒“天津天狮”的系列传销案件33起,涉及被告人151名。

 

    这些案件中,非法拘禁最短的2小时,最长的达79天。在一起传销案件中,一位受害人为逃离传销团伙,从厨房窗户跳下,不幸身亡。有些受害人还被迫缴纳“生活费”、“加盟费”等,所以不少传销人员往往构成抢劫罪。

 

    临安法院介绍,这批传销案件中,犯罪团伙成员基本以文化程度较低的中青年男性为主,30岁以下的占了八成。而被骗对象主要是亲戚、朋友、同学、网友。

 

    传销活动利用人们暴富的心理,和亲情、友情、爱情等情感方式诱骗受害人加入。传销组织往往将受害人诱骗至外地,实行集中居住和管理,长期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隔绝与外界的联系。对想要逃跑的人,传销组织人员进行非法拘禁,并采用暴力方式进行威胁、殴打。

 

    临安法院表示,将依法严厉打击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暴力行为的实施者,对具有威胁、殴打、抢劫等行为的将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