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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一特大传销团伙覆灭涉案金额高达300万元
作者:沈烨婷  文章来源:浙江在线  点击数 206  更新时间:2015/5/19 22:47:24  文章录入:admin

 

  家族式传销、“千万富翁”的造梦计划、70多名人员受骗、涉案金额高达300万元……记者获悉,日前,该特大传销团伙5名头目被嘉善县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五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传销团伙初现端倪

 

  2014年3月12日中午,嘉善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魏塘街道车站南路81号楼附近有人打架。民警赶到现场时,已有30多人聚集在那里。

 

  “彻底的大骗子!无耻!快还我们血汗钱!”、“只恨自己瞎了眼,轻易相信了你们这群白眼狼!”……众人群情激奋,愤怒地拉住一对中年男女不放。

 

  控制住现场后,民警迅速将所有人带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警方逐渐揭开了一个特大“家族式”传销团伙的神秘面纱……

 

  中年男女名叫黄某桃和黄某勤,他们是一对亲姐弟。自从两人被警方控制后,前来报案的受害人便接踵而至,警方一天之内就陆续接待了70余人。这些人很多与黄氏姐弟沾亲带故,80%以上的人都是老家一个村子的。在办案民警耐心的询问下,他们声泪俱下地控诉了传销团伙犯下的罪恶行径。

 

  事情起源于一个叫做“自愿连锁经营业”的行当,也被称为“1040国家阳光工程”。黄氏姐弟是这个传销组织中的重要头目,他们伙同家族中其他三名成员,编织出一套套谎言,不断诱骗身边的亲朋好友加入,成为他们疯狂敛财的“道具”。

 

  在掌握确凿的证据后,嘉善警方又相继抓获了周某稳、黄某存和黄某伍三人。2014年3月13日,五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悉,自2012年7月以来,前后共有70多名受害人被同一个“千万富翁”谎言所蒙蔽,累计被骗金额高达300余万元。

 

  高回报的“国家秘密工程”

 

  黄氏姐弟描述的“千万富翁”的造梦计划美其名曰为“1040国家阳光工程”:一次性投资69800元,两三年内就能赚到1040万。他们疯狂鼓吹,这个稳赚不赔的生意是一项国家秘密工程,投资主要用于修建机场、高铁、开发金矿及高尔夫球场等重大项目,小成本、低风险,换来的却是高回报。

 

  黄某桃称,“1040国家阳光工程”目的在于撬动民间闲散资金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时解决就业问题,是“资本运作”的一种方式。另外,此工程门槛很低,其投资模式是:以份额计算,每份3300元,成为业务员至少购买5份,最多不超过21份。如果一次性买入21份就直接升为“主任”级别。另外,还需要缴纳500元的精品服装费,共计金额69800元。

 

  据警方查明,“1040国家阳光工程”纯属子虚乌有,它既没有具体产品、也没有实际工程。传销团伙正是利用受害人以亲情为纽带,蛊惑人心,以达到榨取钱财的目的。

 

  为了给加盟者提振信心,传销头目们炮制了一个“五级三阶制”理论,号称人人都能发财。他们宣称,“主任”只要拉到3名下线就能晋升为“经理”;拉到29名“经理”,就能晋升为“一代老总”;一代老总以上则是自动晋升,做到“三代老总”就可以拿1040万退出。缴纳69800元一周后,所有加盟者都会收到返还现金19000元。这笔钱,黄某桃、黄某勤等人美其名曰为“发展资金”。

 

  在拉人头时,他们无一例外通过编造谎言来诱骗亲朋。什么夫妻吵架、亲戚生病,或是开五金厂、灯具店,生意忙不过来……当谎言被拆穿时,他们又以“善意的谎言”为托词,变着法子开始介绍“发财”生意。

 

  2013年8月以前,该传销组织主要在临安市活动。他们以“家”为单位,每户一般都是几对夫妻五、六人合租一屋。据黄某桃称,当时在临安有数百人,分散在城区数十个“家”中。

 

  “你们动脑子想想,若是传销组织,我们能在市中心位置,政府机关边上租到那么多房子吗?”每当有人对“阳光工程”的合法性提出怀疑时,黄某桃、黄某勤等人就会挺直腰板,理直气壮地进行反驳。

 

  不仅如此,他们还以“阳光工程”需要保密为由,教育新加盟者务必要低调。每人交150元发一张新的手机卡,并且强制他们用一款价值100元,已经停产的诺基亚小手机。

 

  新人每次交钱,黄某桃等人都会提供各种银行卡账号。据他交代,传销组织至少拥有3张以他人名义办理的银行卡,每次他们都会陪着新人去ATM机存钱,随后到一家宾馆办理“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也很滑稽。戴某等人会问一些问题,比如“是否自愿加入”、“能否保密及遵守纪律”,并要求填写一张“申购表”,内容包括申购份额、介绍人等项目。期间,所有受害人都被告知,申购可以继承和转让,但不允许中途退出。申购成功后,当事人汇款的回执小票立即会被收走。这是传销组织为了毁灭罪证、逃避打击使出的惯用伎俩。

 

  专挑亲朋好友下手

 

  作为这起案件中的关键环节,“黄氏家族”成员在传销组织中身居要职。按照年龄排列,他们分别是大哥黄某存、二姐黄某勤、二姐夫周某稳、三弟黄某桃以及堂弟黄某伍。五人中,黄某桃目前级别最高,是二代老总;黄某勤是一代老总;黄某伍是“大总管”,负责管理财务;黄某存是“纪律总管”,管理成员生活起居和行为规范;周某稳以前做过“大总管”,现在负责操控传销组织的具体经营,同时协助老婆黄某勤给新成员“洗脑”。

 

  据侦查,该传销组织不仅主要头目之间是亲属关系,而且他们的下线,在发展层级、拉人头时也都纷纷选择亲戚朋友。为理清案件脉络,办案民警特地绘制了一张涉案人员关系结构图,其复杂程度着实令人咋舌!

 

  21对夫妻、22对同胞兄弟姐妹、2对父女、3对母女、1对母子……传销组织呈现出明显的家族特征,还有一批姑嫂舅姨、叔侄婶婶等近亲属。

 

  薛某在本案中损失最为惨重,一家三口均被卷入其中,累计被骗金额15.2万余元。采访中,薛某欲哭无泪,一个劲地叹气。

 

  2013年4月初,薛某听老乡黄某桃说,他在临安做工程赚了很多钱,并极力邀请薛某一同去做。此时,薛某正在家中养伤,情绪十分低落。半年前,他在船厂上班时被老板儿子开车撞成重伤,导致脾脏被摘除,后获得17万赔偿金。由于长期养伤,薛某没了经济来源,于是他欣然接受邀请,带着老婆汤某去了临安。

 

  “黄某桃穿戴非常阔气,还带我们见了冯总,两人穿金戴银,派头十足,一看就是成功人士。”薛某说,黄某桃是隔壁村的,两人的老婆是同学。一番热情款待之后,黄某桃故作神秘地向薛某夫妇抛出了一个“发财”良机。

 

  “千万富翁并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黄某桃介绍说,这个行业前景广阔,内部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及分红规则,自下而上分别是业务员—主任—经理—老总—区长—总裁等。一次投资、终生受益,只要发展到新人,就能按照各自等级获利。

 

  起初,薛某夫妇还是半信半疑。黄某桃见状,立即带领他们在临安城区走东家、串西家。每到一处,薛某总会看到很多老乡聚在一起上课,反复宣扬“1040国家阳光工程”的好处。最终,薛某夫妇动了心,稀里糊涂地交了钱。

 

  薛某的女儿知道此事后感觉不放心,赶到临安来看父母,后来竟然也被骗进传销组织。“一家被骗十几万,今后的日子可叫人怎么活啊?”案发后,薛某捶胸顿足、暗自垂泪。

 

  “经管20条”的洗脑制度

 

  “洗脑”是传销组织对受害人加以精神控制的重要方式。而黄某桃等人更是制定了“经管20条”的规章制度,来达到对下线的严格管理。

 

  凡是加盟者,第一关就是要熟记“经管20条”,包括:不能上网看电视、路上不准三五成群、不跟本地人接触、女人不准穿暴露衣服、杯子每天至少洗三遍……一些人因为开会玩手机或者擅自外出等原因被“纪律总管”黄某存罚款50—100元。

 

  警方查实,该传销组织自2013年8月从临安搬迁至嘉善,70多人分别居住在嘉善城区多个老式小区内,共有11个窝点。他们每天的生活非常规律,早晨6点半起床,然后按照电话号码薄给其他“家”里的人打电话,每天串门不少于3次,每次安排一人上台讲课。

 

  更为恶劣的是,头目们为了掩人耳目,撒起弥天大慌从不脸红。2014年春节前夕,黄某勤升为“一代老总”后,在嘉善某高档饭店大摆宴席,邀请下线成员们一起聚餐庆祝。席间,她拿出一叠照片开始炫耀。其中有一张格外耀眼:只见她笑盈盈地手捧几十万现金。黄某勤称,只要大家好好干,都可以像她一样,晋升为老总就能拿到十万元以上的月薪。

 

  在场的人无不对此深信不疑。但警方最终查明,该照片系黄某勤伪造。他们极其善于伪装,穿名牌、戴名表,满身珠光宝气,许多受害人被这种假象所迷惑。于是部分人在受骗后不仅没有幡然醒悟,反而助纣为虐,不惜将亲朋好友往火坑里推,以换取几百到数千元的“分红”。

 

  据黄某桃交代,每个加盟者一经缴纳69800元,这些钱就会被按照比例全部瓜分完。返现的19000元以及拉人头的“分红”无非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罢了。因此,除顶层的少数人以外,其他参与者投资的钱全都打了水漂。

 

  嘉善公安局民警表示:“这种以亲情为纽带的“家族式”聚集型传销活动发展蔓延较快,危害极大。如果说,金钱被骗还可以再赚,就当花钱买个教训。但是许多受害人心底最为担忧的恐怕还是信任危机,它导致夫妻反目、手足相残、亲情泯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