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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打击传销“皖剑-2016”启动
作者:吴彬 章盛槐  文章来源:铜陵新闻网   点击数 113  更新时间:2016/6/15 22:49:58  文章录入:admin

 

  6月12日,记者从铜陵市工商局获悉,为严打严防传销行为,巩固我市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成果,从即日起到12月10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传销“皖剑-2016”行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打击双重作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行动期间,我市将以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案件多发、群众投诉量较大、传销人员聚集地区为重点,严厉打击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实施的异地聚集式传销,以“免费旅游”、“原始股权”、“电子商务”、“资本互助”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重点打击和处置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对多次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出租户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


  行动期间,我市将加大严打整治力度。紧密结合“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城市”创建等活动,采取“专案经营”与“面上清理”相结合、刑事打击与行政处罚并举、教育劝返与综合治理同时推进的打击传销活动模式,对传销人员参与人员进行同步清理;依法打击网络传销。密切关注网络传销的舆情动态,通过群众举报、主动发掘、日常巡查等途径,认真梳理筛查网络传销案源线索,及时予以打击;严防传销进入校园。坚决查处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积极会同教育、宣传等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交换情况,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完善创建工作体系。在全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基础上,加强基础性、源头性工作,实现打传工作重心下移,健全基层防控传销体系,夯实群防群治基础;加强出租屋的管理。加强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出租房屋的管理,充分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社区、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作用,及时掌握情况,发现线索。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活动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宿等便利条件;规范直销企业行为。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机关要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掌握情况,坚决打击和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