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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首例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起诉案件
作者:张亦弛  文章来源:海丝商报  点击数 135  更新时间:2017/5/13 15:39:50  文章录入:admin

 

   11日,南安警方通报了南安首例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起诉案件,该案涉案人数100多人,涉案金额100多万元,赵某、李某、汪某等传销高层已被警方抓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大主任”落网管辖的传销点被端


    去年,在霞美镇及周边,有多个传销组织,其“分管领导”是赵某。在组织中。赵某的职务是“大主任”,这些分散在隐秘角落的传销窝点最终被人发现,多亏了“赵大主任”的落网以及另一名男子勇敢的表现。


    勇敢男子姓张。2015年12月28日,他来南安见“女网友”,结果被骗进了霞美一传销窝点,吃尽了苦头,无时无刻想着逃跑。2016年1月15日,进入传销组织的第18天,他借口要去银行取亲人寄来的钱。在路上,趁组织派来跟随的两男子没注意,他撒开腿跑到派出所报警。


    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民警在霞美某小区内,抓获赵某等多名传销人员。赵某被抓后,称自己是受害者,被人骗进传销组织,但经多名“手下”指认,他就是大家口中的“徐大主任”,其身份才得以暴露。


    为何“徐大主任”就是赵某呢?原来,每个传销窝点的主任向成员介绍赵某时,赵某都称自己姓徐。民警知道自己抓了“大鱼”,根据赵某身上的收据以及手机短信,接连发现并端掉赵某管辖区域内的多个窝点。


    网络层级7级人员上百
    据了解,自2014年以来,赵某组织齐某、周某、向某等人,为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在南安市一带租赁多个房屋进行传销活动,形成了人数众多、层级分明、利益分配明确的传销组织。


    该传销组织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幌子,以介绍工作、合伙经营等方式,将被害人从全国各地诱骗至各个传销窝点。以威胁、恐吓、扣押个人财物、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非法拘禁被害人,采取引诱、胁迫等方式要求新成员按每套2800元缴纳会员费购买虚拟产品作为入会条件,并通过给新成员讲课,灌输传销经营模式,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以及层级高低的不同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


    该组织对新成员进行洗脑,引诱强迫传销人员发展下线,形成了业务员、业务代表、管家、主任、大主任、业务经理、业务总管等多层级传销网络,组织、领导传销人员100多人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涉案100多万元。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该传销组织每天要求成员早上7点起床,之后开始唱歌做小游戏和上课。“每天都是吃一点饭和菜,进入传销几天,你就饿得没力气跑了。”民警说,赵某经常到特定市场,专门找三四天没卖出去的萝卜,这些东西便宜,赵某全买下来,给组织成员吃。


    办案民警介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认定标准是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一般破获传销案很少达到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罪,多是以非法拘禁处理,这次是南安首例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起诉案件”。


    目前,南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赵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调查,并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逮捕4人,以涉嫌非法拘禁刑拘、逮捕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