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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传销为什么发展了那么多人还赚不到钱?
作者:反传销老样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374  更新时间:2019/9/4 13:15:30  文章录入:admin

传销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很多人只知道传销二字并不知道真正的传销到底是什么,今天反传销网一哥张柏松带你走进不一样的传销。

传销本人理解:传播精神文明,销售优质产品,而内地对于传销的定义是基于庞氏骗局翻译过来的,很多人对于直销传销的理解存在严重的偏差。

传销的定义: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这里很多人不理解这条法律到底适用于什么,所以很多传销受害者一直重复既不合法也不违法,其实公安系统打击的是组织者跟领导者,字面意思也就是明知道这个东西骗人的还故意欺骗别人的人。

异地传销笔者认为已经无需多谈,普遍都是网络上所讲的南北派传销,南派以广西北海,安徽合肥,贵州贵阳,湖南长沙,湖北武汉为代表;北派以北京平谷,河北沧州,陕西咸阳,广东东莞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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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着重谈一下传销为什么不赚钱?

首先,我们给“赚钱”定义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赚钱

我们有月工资和年薪两种算法,按照当下的收入跟支出我觉得月工资在3000元以上者,就是不赔钱了,在3000元以上的,似乎可以认为是赚钱了。换成年薪吧,年收入35000元以下者,绝不能说是赚钱了。年收入在45000元以上的,可以“认为”是赚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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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不是多层次直销MLM)的核心是零和游戏,其工资全部来源于新朋友加入时的资格费(入门费),传销发工资时就是新朋友入门费总和的再分配过程。这一点也需要明确,不能产生异议。

传销的骗人核心在于几何倍增学/市场倍增学。而倍增学计算的是工资总额,也就是业绩工资,不是月工资,只有将工资总额除以总的发展月份才是月工资。在这里时间

也就是参与传销的总月份成了关键因素,倍增的快慢决定了月工资的多少。没有业绩就没有工资,业绩工资与月工资的这点区别也需要非常的明确。业绩工资总额的计算就非常简单了。同样的业绩工资总和,发展得越快,月工资就越高,发展得越慢,月工资就越低,现在常见的情况是有些C级别甚至每月只有几十元或没有钱,是为什么?没有业绩而已。

传销“工资”的第一个骗人之处在于:团队的人数是可以在参与传销的初期阶段倍增的(后期也就是现在是不可能再倍增的)。但是,在这段初期阶段时间内传销人员的收入却不是按人数同步倍增,而是按变化的百分比提成,倍增的增长速率被大幅度削弱或蚕食。

第二个骗人之处,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把倍增过程按理想化的2-2倍增模型化以后,可以清晰看到,四种收入不是同时兼拿兼得的,而是分阶段在不同时刻获取的。(关于3-3倍增、4-4倍增或更快的一传十、十传百,是不切实际的。2-2倍增是理解传销的基础。

关于几何倍增如何真正的运用,从下篇文章开始我们来着重研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