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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传销吗?”会场上的洗脑演讲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咨律所  点击数 4148  更新时间:2020/9/6 11:18:25  文章录入:yalun

案情:8月16号,郑州小伙子李明(化名)跟随朋友一起到河南微达共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微达公司”)的会场听课。这是微达公司每月都会举行的“月度大会”,其目的是向新老会员介绍投资项目。没听几句,李明敏锐地感到不对劲:“这不就是传销吗?”会场上的洗脑演讲,最终指向人带人的销售模式。

看似高科技的产品只是幌子,微达公司强大的股东背景和精心设计的销售层级才是让人掏钱的原动力。微达公司带头人瞿铭一曾因传销被抓,他深谙会员的心理,制定了一套5个层级的销售制度,促使会员加盟、拉下线。截至9月,微达公司的会员达3万多人。为了增加可信度,瞿铭一四处寻找高知名度的合作伙伴为公司背书。今年初,微达公司的股东名单中,多了一位“名人”股东:李晓华。

信源:《网易新闻》

【国咨解案-名律说法】会场上的洗脑演讲。人到人的销售模式。纷至沓来的加盟方案。

让微达公司的“月度大会”现场弥漫着浓浓的传销气息。

参加会场听课的郑州小伙李明如是说。

但是,像李明这样的年轻人并不是微达公司的目标,公司真正的目标是老年人。

微达公司主打两个产品,一个是“微智魔盒”,该产品是电视机顶盒的升级版,可以实现声控调台;另一个产品为“小达小达”,该产品可以连通家电,实现语音控制开关。

微达公司的带头人是瞿铭一,他深谙会员心理,曾因传销被抓。

为了让微达公司权威可信,瞿铭进行了一系列运作——他不仅让微达公司与高科技的产品和精心设计的销售层级为伍,还四处搜罗高知名度的合作伙伴为公司背书。

微达公司最引人意外和惊奇的是,它的股东居然包括网红首富李晓华和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

洗脑式宣传和名人效应,让瞿铭一的微达公司威如猛虎。

但是瞿铭一的更高明之处在于,他的会员们从不认为自己受骗。

现在,瞿铭一的胃口变得越来越大,他通过宣扬微达公司是借壳上市的上市公司,向员工大卖所谓原始股。日前,微达又在兜售第二期原始股期权。这种行为,涉嫌非法发行股票或非法集资。

资深律师王洋

【国咨出招】

根据《刑法》第30条、31条的规定,公司涉嫌传销或者其他犯罪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初步认定,股东李晓华和宗庆后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但是如果一旦有证据证明股东对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明知并且参与其中,就要对此承担责任。

微达公司的行为已经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在没有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前,微达公司应该加强企业自律,规范经营,先自查自纠是否真的出现了违法问题,并聘请律师团队做好刑事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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