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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涿州公安解救疑似被传销组织控制的女孩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涿州公安  点击数 188  更新时间:2021/1/13 14:02:04  文章录入:admin

2021年1月21日下午16时许,

涿州公安开发区派出所接任某报警,

称其侄女侯某疑似被传销组织控制,

无法脱身。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通过报案人提供的电话与侯某进行联系,尝试多次但仍未打通,随后民警灵机一动,便尝试通过短信的方式与侯某联系,短信发送后,经过漫长的等待,终于等到了侯某的回复。

通过了解,民警得知侯某是外地人,对涿州并不熟悉,所以无法描述自己的准确位置,且她被传销组织控制后没收了智能手机,只有一部只能打电话发短信的老年机供她使用,且有人在监视她,所以不能接电话,只能通过悄悄发短信的方式与民警进行沟通。

由于不知道侯某被困的具体位置,只知道是在离宜家旺广场不远的一个菜市场附近的小区里,民警只能一边通过短信与侯某联系,一边开车根据侯某的描述逐个小区进行寻找。在短信中,民警一直耐心地询问侯某所处地点的特征:“你从楼里能看到什么?”、“大概是几楼?”、“你能看到隔壁小区的特征吗?”、“看到警车了吗?”……

由于不停的通过短信进行联系,侯某的手机马上就要欠费了,为了继续联系以便确定侯某的具体位置,民警自掏腰包,立即为侯某的手机号进行话费充值。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不间断寻找,民警终于锁定了侯某所在的具体位置,并成功将屋内所有人员进行控制,随后在社区、开发区卫生院的协助下,对包含侯某在内的9名屋内人员进行了核酸检测,并移交涿州市打传办作进一步处理…

涿州公安提示:

擦亮眼睛,谨防传销陷阱!

组织、领导、参与传销活动属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他人诱导,摆正心态,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

反传销手册:

传销三大特征

01 入门费

需要认购商品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02 拉人头

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

03 团队计酬

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传销三大模式

01 拉人头式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02 骗取入门费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03 团队计酬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当前传销发展趋势

1、由传统聚集式传销向网络传销、微信传销发展。

2、传销行为与虚假宣传非法集资等多种违法行为交织。

3、传销组织打着新经济新业态旗号,以合法掩盖非法。

网络传销特点

更具欺骗性

跨地域性传播

虚拟性更强

隐蔽性强

消息来源:涿州公安

本期责编:贾若晨

本期审核: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