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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传销第一案开审 涉案金额达500万元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119  更新时间:2010/9/6 12:19:16  文章录入:admin

流窜5省区作案,涉案金额高达500万元的渭南传销第一案,昨日在临渭区法院开庭审理,23名被告人被公诉机关指控犯非法经营罪。昨日的庭审从8时半持续到下午2时半左右,法庭审理结束后,合议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内部等级分明

  在长达14页的起诉书上,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称,该犯罪组织从2006年开始发展下线,组成网络。其网下人员先后流窜于辽宁、内蒙古、河北、山西、陕西等地从事传销活动,因其从事传销活动时均以“中绿”二字为公司名称作为幌子,故被称为“中绿网。”2007年8月以被告人江西贵溪人汪爱琴、杨俊其为首的300多名传销人员窜入陕西省渭南市城区,疯狂进行非法经营犯罪活动。

  据介绍,该传销网的具体做法是传销人员以做生意打工为名诱骗家人亲朋到传销网所在地,经过一系列的“洗脑”过程,使被诱骗前来的人甘愿加入传销网络并诱骗别人再来参加,如此往复,自下而上层级累积业绩。该传销网设立五级晋级制,为A(经理)B(科长)C(主任)D(组长)E(业务员)。每名传销人员业绩达到规定点数且下线产生二名以上,下级职位人员即可晋升该级职位,其中A级经理下线再产生二名以上经理该人即出局。同时以超越回归制、三线科长一线串级制规范上下线、上下级的管理和利润分配。

实行集体生活制

  该传销网实行集体生活制。A级人员居无定所,不与下线住同一城市,日常只与管事科长联系,遥控指挥、安排管事科长管理网络正常运行;B级人员5人到6人租住于经理选定的城市内,由管事科长管理,活动较自由,日常从事给人“洗脑”等事务;C级以下人员群居于同一城市城乡接合部的民房中,不能自由活动,每天只是听课、叫新人发展业务,推销产品,且不得随便打听他人情况,始终要保持神秘感。

  在庭审现场记者注意到,当公诉人宣读各被告人犯罪事实及有关证据时,被告及辩护律师基本没有提出异议。作为被告辩护律师的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战锋在休庭期间告诉记者,这主要是因为侦查机关在侦破案件过程中细致扎实,让案件清清楚楚,因此该案的犯罪事实及有关证据不是案件审理及法庭辩论的焦点。

  记者从赵律师处了解到,该案是建国以来渭南传销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也是第一起立案审理的案件。而临渭区法院刑事案件审理中,该案是被告人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记者 王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