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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被绑架” 老子急报警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56  更新时间:2010/9/6 16:10:04  文章录入:admin

现年19岁的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男青年彭某,和女朋友李某一起,在上虞听了几堂传销课后,对购买传销产品——2900元一套的化妆品怦然心动。但由于自己腰包空空如也,遂动起了敲诈其父的念头,又是打电话,又是发短信,编了一出“被绑架”的闹剧。昨天,上虞市人民检察院对彭某和其女友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捕。

7月20日上午,在安吉打工的彭父心急如焚地赶到上虞市公安局,口口声声称“救救我儿子!我儿子在上虞被绑架了!对方要求支付赎金12000元才能放人。”

在民警的询问下,老彭才断断续续地讲述了儿子“被绑架”的经过。原来15日上午,彭父的手机上突然出现了一条短信:“你儿子借了我们的摩托车丢了,要赔偿12000元。”彭父提心吊胆地度过了一天,到了晚上,短信又来了。“对方要求我把钱在16日前,打入他们提供的账号,否则要把我儿子搞掉,把身上的器官寄到我老家去……”彭父告诉民警,他还与对方通过电话,听到了儿子被打的惨叫声。

19日中午,彭父收到了一条彩信,画面上老彭的儿子只穿一条短裤,双手被反绑着蹲在墙角,头上流血……下面还有一行字:“今天不给钱,今晚就叫你儿子死!”

22日下午,上虞警方根据线索,在上虞开发区一家网吧将彭某和其女友李某抓获。彭某的交代才让彭父知道,儿子“被绑架”都是儿子伙同女友一手炮制的。

“我和女友是7月来上虞的,我们俩一起听了几堂传销课,我也想做传销了。但我没有钱,我父亲有钱,就炮制了借摩托车丢了‘被绑架’激父亲拿钱出来的故事,而照片中的鲜血是红药水……”彭某交代。

彭某缘何要欺骗自己的父亲?“一方面加入传销组织后,花2900元买一套化妆品能拿400元至500元的回扣,另一方面我女友也能得提成,都是传销害苦了我啊!”彭某后悔不已。

注:今年1~7月份,绍兴市工商部门共端掉传销窝点95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192人/次,立案查处28件,其中3人被移交公安部门,共处罚没款175.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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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传销提供场所,两房东被罚5万余元

□记者 胡妮娜

本报讯 一个月的房租才几百元,因为把房租给了传销人员,一下子被罚了5万多元。近日,上虞市工商局连续查处两起为传销者提供场所的案件,对两位当事人分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5.23万元、5.385万元的处罚。

据了解,去年7月,上虞两名房东通过张贴出租房广告的方式,将自有的上虞市城区的两套房子,分别出租给传销人员覃某、邓某,以此作为传销人员居住、拉人头、培训的主要场所,从事所谓的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轩妍阳光”化妆品的网络销售传销活动。

“最多时一套房子里,一共住了14个人,这为传销活动蔓延提供了温床,严重扰乱社会稳定。”上虞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在对违法者实施处罚的同时,提醒广大房东引起重视。房东发觉传销行为后,不制止不理睬,仍旧继续提供租房,也不反映、举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