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霄云老师:广西南宁一日行对1040传销的总结
作者:霄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133  更新时间:2011/3/20 18:22:54  文章录入:admin

在南宁参与资本运作传销的人员对以下图片非常熟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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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五象广场

     南宁这个城市在传销界是特别的有名。多少人过去后,被骗交钱上当,不明白是传销的人坚持半年一载后,慢慢清楚后默默的回家。有些人为了回本,叫来了不少亲友,而后无法自拔,也只能继续痴迷下去。最后的结果是搞得自己一家家人众叛亲离,到时后悔莫及,才明白当初亲友的真心相劝,自己还不听,那时是多么的傻,当真正明白传销为什么叫“一将功成万骨枯”时,已经晚了。


     一个月前,我去了趟南宁,在南宁的期间,我特意去了五象广场、大沙田等地。看了看那边的情况。曾经来过,更长呆过,这次又来,心中不免有些激动,但更多的是几分惆怅。


     先坐公交车去了五象广场,从反传销知名人士易铁的博客中,我知道现在的五象广场和以前不一样了。我到了地方,才知道五象广场上面的那个台子已经不能再让人上去了,还有警察把守。在广场墙边上竖起很多打击传销、认清传销的牌子,有七八个之多。在五个象的台子边上的墙上也挂起了“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这样的标语。我看到后,心中很是高兴,看来当地政府确实加大的力度在打击了。以前传销组织惯用的五象广场的解说词,哪个看到后,都对他们的胡说八道、混淆视听的做法很可气,也对他们煞费苦心的想法说辞感到惊讶。但这也说明了现在传销者的日子不好过,发展很难很难,什么招都能想出来。


     在五象广场,我还见到了三两个传销份子,我走近一听,才知道是一群北方人,一个刚来的新人被他邀约过来的人带着,来这里看看,我和他们简单的谈了谈,我说,你们看到那些大牌子了吗?你们数过水晶球了吗?我怎么数着没有600个啊。其中一个年长的人说,不会吧,有600啊!我说没有的,我也数过的,才400多个。他说,水中的你数了吗?水中也只有灯了。拿这凑数,这也算啊!传销中看到什么都能拿过来想到这是国家暗地支持这个“行业”说法来。比如政府门口现在的升旗的旗杆里面有电缆,是用电来控制升旗步骤的,但在外面是看不出来的,被他们说成国家暗地支持,听了真有点好笑。但说出这话的人,却是一本正经。看了他表情,能让人哭笑不得。正如中央台一期节目《老总复制秘密》中所说一句话:当金钱蒙蔽了传销人的眼睛之时,也许博士和小学生之间的区别就只有名称而已了。

   
     拍了N张图片以后,我又坐车去了大沙田站,在附近转了转,在这里看到一片片新楼房拔地而起,看来这个地方的房子建这么快,估计还是不会太便宜。附近也没有行业中人所说的银行到处都有的那种现象,我希望传销份子不要把这地方搞得太神秘,最后神秘的自己都相信了。传销里迷惑很大,还是希望更多的人先去工商局公安局去多了解下,认清传销的面貌,认清本质,不要陷进去以后,而无法自拔。


     在这里我首先希望看到文章的人,先要明白南方很多地方的传销不是以控制人身自由为主的,因为他们发展的全是亲人好朋友,而是想方设法找传销中的一些别人给你讲一些似是而非的“大道理”,最后以五级三晋制、等腰梯形出局制等等一些内容,打着所谓“国家暗地支持”的幌子,但要加入得先需交纳3800元、36800元、69800等钱数,交钱以后,自己再通过给家乡的亲属、朋友打电话或写信,再以谎称在这边做服装、工艺品或边贸生意挣钱快,诱骗亲属、朋友到这边来再骗更多的人。但他们本身是受骗者,自己却浑然不知。还继续做着发财梦。


     在这里我用三段话来说明什么是传销:


  一、不管自称是:直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合伙私募、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网络资本运作等,只要是异地邀约、以谎言相骗、三五成群等,以所谓的三商法、五个级别三个晋升阶段、新市场营销计划等为分配制度,还有所谓的梯形平台出局制,说以后能赚几百万、千万。但想加入就要先交所谓上线认购款(580/2300/2330/2800/2900/3260/3800/3900/33500/36800/40100/50800/69800元等等各种钱数),以残次伪劣产品甚至脱离产品为网络或体系运作基础,以按拉人发展的份(套)数形成倍增来计报酬,就是传销。国家早就出台了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请大家认清传销,不要再上当。

 

  二、传销的两个基本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三、传销包括以下行为特征


  1、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第七十八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七)》新增加的犯罪。本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意见,并在对该类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归纳相关情况,对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的人员数量,以及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的层级作了量化,规定“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同时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作了解释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