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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日记曝光招术:血可流 皮鞋不能没有油
作者:李婕  文章来源:东南网  点击数 157  更新时间:2010/10/19 14:10:58  文章录入:admin

 

  

 

传销日记

 

 

传销日记朋友的电话都打了一遍

 

     被困泉州市区崇福路的一处传销窝点6天,终于等到了逃脱机会。昨日(18日)上午,小刘佯装要出钱加入传销组织,前往银行取款,趁3名“监视”人员不注意,他冲出银行门外,拦了辆的士逃离了传销人员的控制。遗憾的是,当他带着民警回到那个传销窝点时,传销人员已全部逃走。



     小刘是湖南人,今年24岁,是一名退伍军人,退伍后在深圳打工。10天前,一个以前的女工友小杨在QQ上对他说,自己在泉州的一家服装厂工作,每月收入2200元,建议他也来这儿上班,小刘动了心。本月12日晚9时许,小刘来到泉州,并在市区的崇福路与小杨碰了面,随后小杨将他带到附近的一处公寓房,谁知一进门,就被七八个人抢走了手机、身份证和银行卡,还被人用毛巾捂住嘴。

 

     接下来的几天里,小刘天天被关在屋子里听课,连上厕所都有专人监视。里面的人告诉他,他们都在做“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网络营销”,不用卖产品,拉人入会就能挣钱。小刘心里清楚,这些人是做传销的,要想逃出去,只能先假装顺从,让他们麻痹大意。

 

     昨日上午,小刘佯装同意加入他们,并要求去银行取钱。担心小刘会跑,其中的3名男子决定全程跟踪他。小刘走进市区东街的一家银行,3名男子在门外守着。小刘由于身上没手机,一进银行就向保安求助,可保安似乎不大相信他,让他自己报警。无奈之下,小刘鼓起勇气冲出银行大门,火速拦下一辆出租车,对司机说:“快送我去最近的派出所!”3名男子还没来得及追,出租车已经快速驶离现场。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警后,决定跟着小刘前往那个传销窝点。

 

     昨日中午12时许,小刘带着巡警来到该传销窝点,发现这里的铁门紧锁。巡警打开里面的木门,里面的传销人员已经全部逃走。传销窝点是一套三室一厅的公寓房,面积估计只有80多平方米,小刘说,6天来,他和另外8男3女就“蜗居”在这一狭小的公寓房里,为防止成员逃跑,每天晚上,都会有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用沙发床堵住大门,再睡在床上。在这套公寓中,警方发现了大量传销人员的教材和笔记,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涉嫌非法拘禁 一传销分子领刑2年10个月

 

     昨日,丰泽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传销人员诸葛某一审获刑2年10个月。据了解,诸葛某今年40岁,浙江人。今年3月份来到泉州,加入了丰泽区泉秀街道的一处传销组织。

 

     落网后,诸葛某交代,自己的“工作”主要是介绍朋友过来,然后让他们每个人交2800元。对于组织传销的过程,诸葛某说,他们一般先把人骗到泉州,然后告知这些新来的人员,只要掌握方法就可以赚大钱。如果对方愿意入伙,就叫他发展身边的亲戚朋友成为其下线。如果对方不愿入伙,就强行没收其手机,防止报警。之后,开始做“思想工作”,为之洗脑。如果新到的人员极力反抗,他们则毫不客气地拳打脚踢。

 

     据介绍,今年3月至5月间,诸葛某伙同他人,利用上述方式,先后控制过4名“新人”的人身自由。昨日,同案犯柏某明等3人,一审也分别获刑1年2个月至2年10个月不等。

 

     另据早报讯 (记者石勇 文/图) “我被传销的骗了,我知道他们的窝点,快去抓他们……”昨日中午12时许,泉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巡警一大队一中队民警与报警人联系,得知报警人小刘是湖南人,被传销组织骗到泉州已近一周,趁去银行取钱时偷跑了出来。

 

     巡警马上与小刘一起赶往传销窝点。这个传销窝点藏身在市区崇福路一学校家属楼的4楼。巡警到现场后敲门没人开门,便叫来了开锁师傅,专业的开锁师傅到现场后不到一分钟就把铁门打开了。

 

     巡警进入屋内发现传销人员都已逃离现场,屋内只剩下刚煮好还没来得及吃的饭菜,传销人员的行李也都还在屋内,小刘在屋里找到了自己的行李和一部旧手机,另外一部新手机被传销人员拿走了。除了传销人员的简单行李外,巡警还在现场搜出了数十本传销材料与传销人员写的日记等物品。这些日记详细地记录了如何把自己的亲友骗来传销的技巧与过程。

 

     “我是12号从深圳被骗到泉州的,一到泉州就被关在了这间套房内。”原来,小刘是被以前的工友小杨骗过来的,小杨在QQ上骗小刘说在泉州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每个月可以轻松领2000多元,让小刘一起来泉州。小刘信以为真,在10月12日收拾好行李就来到了泉州,一到泉州小杨就把小刘接到了这间屋里,一起被传销人员控制了。

 

     小刘介绍,这间套房内一共住了12人,其中有3个女生,他们每天都要上两节传销课,还得做笔记。上课的老师自称为“领导”,也就是这个传销团伙的头目,“领导”一共4个人控制着其他8人。小刘被控制期间还被殴打,被逼着说出银行卡密码,聪明的小刘故意把银行卡密码说错,传销头目出去取钱时银行卡被自动取款机吞掉了。

 

     “领导”为了能取出小刘银行卡内的钱,昨日中午让另外3人带着小刘去银行,想把被吞掉的银行卡拿回来再取钱。小刘在银行取回银行卡时曾向保安求助,但保安却没有帮忙报警,无奈的小刘只好冒险快速走出银行,拦了一辆的士去报警。“在银行门口如果他们还敢追过来,我就跟他们打。”当过武警的小刘自信地说。

 

     据了解,这个传销团伙并没有销售产品,“领导”自称为天津某生物公司的经理,主要是让手下的业务员发展下线,每人只要交了2800元就可以从消费者变为业务员,然后每发展一名下线就有550至1200元不等的抽成。

 

     目前,此案已移交鲤城警方处理。

 

     缴获的传销日记清晰地记录了传销组织的洗脑过程和骗人方法。日记上一传销人员已将朋友号码打了个遍。

 

   传销日记摘录:

 

     *头可断,头发不能乱,血可流,皮鞋不能没有油。

 

     *新朋友在观念还没有转变之前只能谈人生、理想、社会,不能谈公司制度、产品,观念转变后才能引导新朋友看行业。

 

     *为了让朋友加入,要做到四厚:嘴皮厚、屁股厚、脸皮厚、脚板厚,要把别人的朋友当自己的朋友对待,要24小时跟踪服务。

 

     *要跟新朋友套关系,前两天不用谈行业,新朋友观念转变以后再慢慢引导看行业。

 

     *不要让新朋友一个人在一边想问题。

 

     *不可问其他业务员来多久了,什么级别,上下线人发展怎样等。

 

     *不能当着新朋友的面打邀约电话和跟其他老业务员聊天。

 

     *不能告诉别人自己的神秘感,同时不可故意制造神秘感。

 

     *学会提四个问题:1.这个行业犯不犯法?2.为什么要骗?3.黑板上的11.9万现实吗?4.是不是亲戚骗亲戚、朋友骗朋友?

 

     *不要让新朋友看到主任和老业务员的资料。

 

     *注意新朋友的一举一动,以领导为核心,以新朋友为中心。

 

     *领导沟通新朋友时坐旁边配合。

 

     *在家里控制声音,以免引起居民反感,引来负面。

 

     *负面是靠自己控制的,今天这个行业如果不负面的话,也就不会称之为冷门,负面越大证明这个行业越现实。

 

     *接到新朋友:1.拿掉火车票、汽车票(防止负面)2.打平安电话(省下不必要的担心)3.拿掉手机(保护市场)。

 

     *和新朋友出去时要注意,观察他,和他聊天,防止他跑。

 

     *带新朋友的时候,我们应以最短的时间了解新朋友的喜好,再投其所好,让他们高兴、快乐。

 

   传销组织“软禁”四人

 

     被判非法拘禁罪

 

     他们以丰泽泉秀街道灯洲一宿舍为窝点,还夺走被骗人员的钱和手机

 

     被骗进传销组织,小何度日如年,不仅被搜走手机和现金,还被迫接受“洗脑”。逃脱“狼窝后,他愤而报警,终于将四名传销组织成员送入法网。

 

     昨日,丰泽区法院对这起非法传销案进行一审宣判,四名传销组织成员被判刑。

 

     法院查明,今年3月,被告人诸某峰、马某芳、黄某伟、柏某明等人在潘某霞(在逃)的纠集下,以丰泽区泉秀街道灯洲某宿舍304室为窝点,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今年5月2日,小何被他人以介绍工作为借口骗至传销窝点,潘某霞强迫她参加非法传销活动,授意诸某峰等人控制小何的人身自由。他们强行搜走小何的手机、钱包。小何不从,他们就对她拳打脚踢,并将她非法拘禁在窝点内,致小何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还经常对她进行“洗脑”。

 

     5月7日和5月11日,又有三人被骗进传销窝点,遭遇了小何类似的经历,每天度日如年。

 

    传销组织每天对小何进行“洗脑”。小何刚开始不愿配合,但她明白只有假装配合,才能迷惑对方,自己才有机会逃脱“魔掌”。她假称,自己也要将姐姐介绍来传销。葛某峰等人相信了,拿手机让她与姐姐联系。在与姐姐联系的过程中,她偷偷告诉姐姐,自己被骗入传销组织,希望姐姐能想办法解救她。

 

     5月13日中午,小何的姐姐到泉州后,小何要一名成员带她与姐姐见面。随后,姐妹俩见了面,小何的姐姐乘机报警。警方立即赶赴传销窝点,将诸某峰等人抓获归案,并解救了另外三名受害者。

 

     丰泽法院认为,诸某峰、柏某明、黄某伟、马某芳伙同他人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该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他们对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犯罪行为过程中,具有殴打情节,应从重处罚。

 

     昨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诸某峰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柏某明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黄某伟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马某芳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