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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房屋租给传销人“水电气”要切断
作者:孙维娜 卜锐  文章来源:金阳时讯-贵阳晚报   点击数 85  更新时间:2010/10/25 13:42:41  文章录入:admin

 

  昨日,记者从省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凡违规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传销活动的房主,除了将没收房屋租金、处罚款外,还将对出租房屋实施断水、断电、断气,从源头上遏制传销在我省的蔓延。


    据悉,今年以来,我省一些传销活动场所隐蔽、难于发现的问题十分突出。为此,全省工商机关将重点加强对出租房的监管,将对所有出租房一律签订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并联合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实施分片包干、划片巡查,一经发现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以及来历不明,身份不明的人员居住,除了将没收房屋租金,并处罚款外,还将对出租房实施断水、断电、断气,直到房主缴纳了全部罚款以后,才给予恢复供水、供电、供气。


    对国家公务人员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将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要受到刑事追究。以做到出租房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从而有效减少传销和变相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