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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四项对策 防打传销促长效
作者:刘振峰  文章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点击数 59  更新时间:2010/11/29 9:43:50  文章录入:admin

 

  为维护社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近年来,通州工商局针对传销组织欺骗性、隐蔽性、严密性强的特点,本着“严惩传销头目,摧毁传销网络,挽救失足人员,教育广大群众”的原则,防范和打击传销,跻身全省无传销城区行列。

 

  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该局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开展“拒绝传销、远离传销”宣传活动,深入社区、村镇、学校、企业、商场,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等法规政策,提醒和告诫群众远离传销,防范上当受骗。与媒体合作,宣传非法传销典型案件,揭露传销危害性。

 

  部门协作,联防联打。积极向区委政府汇报工作,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与相关单位签订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状,形成政府领导、工商牵头、公安配合,宣传、司法、房管、民政、电信、银行等部门通力合作、联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为开展打传工作提供保证。

 

  健全制度,严明责任。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为依托,在社区、宾馆、饭店等场所选用熟悉情况和有责任心的人员为信息联络员,提供案件线索。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对举报和侦破传销大要案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原则,建立辖区管理责任制,分解细化打传工作职责,确保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对监管不当、敷衍推诿、执法不严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加强创建,打疏结合。加强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联系,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现查禁传销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传销的氛围。加强应急处置,对顽固不化的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对一般参与者,特别是上当受骗的群众,重在批评教育、疏导劝解;对异地滞留在本区传销者,做好遣返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