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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以“LV”公司为名的网络传销犯罪活动
作者:柯山  文章来源:衢州公安门户网站  点击数 144  更新时间:2010/12/21 0:06:45  文章录入:admin

 

  近期福州市经侦支队通过大量的信息采集、研判,发现以“LV”公司的名义进行的“LV”项目涉嫌网络传销。


  “LV”公司网络传销手段


  “LV”项目的发起人在新加坡注册“LV” ( Legend Venture)公司,公司网址为www.lv123.cc,其服务器地址为广州,对网站维护的登陆服务器地址为温州。“LV”项目通过互联网发展会员购买在网站上虚拟购买“LV”股票及美加贝(Mezabay)股票。“LV”项目发展会员,分为两种:


  (一)散户型,“LV”公司传销最低购买额为700元人民币,缴费700元,便可购买价值700元的“LV”虚拟公司股票及700元的美加贝(Mezabay)股票。成为“LV”公司会员后,可以登陆www.lv123.cc进行虚拟股票交易。这类客户属于传销金字塔的最低层,他们不具有发展下线的能力,他们购买的所谓“LV”公司股票只是用于对“LV”股价最原始的堆积购买,以提高“LV”公司的股价。(LV股票注册后可以立刻按当时LV内部股票价格购买。LV内部股票首期推出5000万股,共等份分成50个100万股。从第一个100万股开始,价格设定为0.1美元,每卖完一个100万股其股票价格就自动升0.01美元。3月5日在买来西亚推广,4月15日止已经卖到第17个100万股,即其股价也就上升到0.27美元。当卖到第50个100万股时候,其股票价格自动上升到0.59美元。当5000万股票交易完成后,LV公司将会对5000万股票进行拆股和配股。)


  (二)、大区型,“LV”公司以各个城市为单独的区,以100万人民币结算。当一个区的代理负责人完成100万任务时,则获得百分之十八的分红,然后自动开始下一个区的累积,累积满5个区后,就可以升级为大区,获得更多的分红。


  该项目通过不断地发展新会员,形成基层散户为底层,大区经理为中层,“LV”总公司为上层的传销网络。“LV”项目呈现一种以总公司到区域经理再到底层投资者的3重金字塔结构,其实质是利用虚构的股票进行非法骗取资金。美加贝(Mezabay)股票根本不存在投资价值,而“LV”的虚拟股票交易也无法得到保障,所谓的股价波动完全可以被人为操控,前期投资者的获利来自于后期投入者的资金对股价的抬升,而当缺少足够新的资金投入者,“LV”项目的资金链也将出现问题,所构成的三重金字塔系统也会轰然倒塌。对投资者造成极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