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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机关“十一五”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工商总局  点击数 71  更新时间:2010/12/23 10:58:18  文章录入:admin

 

  “十一五”期间,全国工商机关认真履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法定职责,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传销案件1.41万件,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2.89万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255.2万人次,移送司法机关传销案件2100余件、传销人员近万人。

 

  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工商、公安机关取缔传销窝点、查处传销案件、教育遣返传销人员的数量为“十一五”期间最多的一年。自2008年开始,全国工商机关查处传销案件数、查处传销窝点数、遣返传销人员数呈下降趋势,大规模、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5年来,“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打击传销领导工作机制、法律保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群防群控的监管机制、现代信息技术监控机制五项机制初步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重心由专项整治向群防群控转移,工作方式由一个部门的单打独斗向政府领导、部门联合整治的转变初步实现。

 

  5年来,全国工商机关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成效,“传销违法”、“远离传销”等观念已深入人心,群众辨别传销和抵制传销能力普遍增强。

 

  鉴于传销行为的危害性和欺诈本质,国家工商总局积极推动在《刑法》中增设传销罪,并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就立法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09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为严厉打击传销刑事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健全了打击传销的法律体系。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有力开展,为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作出了贡献,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2008年、2009年、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连续3次组织全国直销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直销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5年来,全国工商机关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直销企业自律经营,确保直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有关人士指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仍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传销在一些地区还相当严重,并不断变换手法。“十二五”期间,工商机关将继续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严格规范直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