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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等八省区携手跨省区打击传销
作者:宋丽  文章来源:新疆都市报  点击数 120  更新时间:2011/9/27 11:53:12  文章录入:admin

 

  9月26日,在签订了《加强打击传销工作区域执法协作协议》和《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区域协作协议》后,西部五区三省(新疆、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陕西、甘肃、青海)工商部门将在加强打击传销和消费维权上开展合作。

 

  当日,2011年西部五区三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研讨会在乌鲁木齐举行。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加强打击传销工作区域执法协作协议》,西部五区三省工商部门将建立跨区域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借助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制度等机制,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研讨和工作经验交流;针对出现的普遍性和倾向性传销活动,协商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紧密协作、积极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根据《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区域协作协议》,西部五区三省工商部门将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共享消费维权信息,协作处理跨区域消费纠纷和消费侵权案件,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艾尔肯·吐尼亚孜说,加强区域经验交流、工作研讨、沟通协作,是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西部五区三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研讨会作为西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要的交流合作平台,希望通过交流研讨,签订合作协议、考察观摩,能够更好、更充分地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优势,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