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卷走上千万 合肥特大传销案一审宣判
披着“资本运作”合法外衣的传销组织,辗转广西、安徽,致使4000人上当受骗,不到两年时间,吸纳资金额逾千万。(本网曾报道《合肥特大传销案开审56名头目受审》)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了解到,被告人陈志愿等56人组织、领导传销案经审理结案,在合肥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分别进行了宣判。厚达120页的判决书显示,56名被告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获刑十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六百万至二万不等,共计判处罚金4824万元,没收涉案违法资金近280万。
此案因被告人多达56人,传销规模近4000人,案件审理达3天,直接参加庭审押解、保障的法警、公安、武警近150人,辩护律师40余人,是合肥市历史上被告人数最多的刑事审判案件,而一度受社会所关注。
56名被告人的年龄主要集中在30岁左右,其中最小的22岁,最大的45岁,他们主要来自安徽、湖南、湖北、江苏、山西、山东、云南、辽宁、吉林、河北等地,文化程度多为初中、高中或专科,没有固定职业。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5月,陈志愿经人介绍,在广西南宁加入一名为“资本运作”又称“连锁经营”的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以纯虚拟的份额作为“产品”,通过广泛发展人员购买份额,建立起“五级三晋制”的上下级网络关系,由其上线人员对所购份额按比例逐级瓜分。到了2009年形成了多个独立体系。后来为逃避广西打击传销活动的势头,于2009年春夏,该传销体系陆续迁到合肥,将传销地点分别设置在合肥市庐阳区、包河区、蜀山区、瑶海区等多处居民小区,继续从事传销活动,其规模从数百人增至近4000人,层级多达25层。
为了能够牢牢掌握这么多的传销人员,体系负责人扮演着重要角色。一般独立体系负责人主要负责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体系负责人会议,开会总结和研究解决一个月以来各分支体系的情况和问题,宣布体系的处罚措施和处罚决定,商议、核定个体系内有资格上老总的新人员名单,组织老总在国内四处学习、培训等。
据了解,被“蛊惑”至传销组织的人员多为成员的亲戚、朋友、同学等。这些人被骗来后,会有传销头目负责给新成员“洗脑”。一般“洗脑”的时间为7天。经过7天的“洗脑”后,多数人相信“一夜暴富”的神话,死心塌地地加入组织,再发展新的下线。
2010年10月,迫于国家打击非法传销的严厉态势,被告人陈志愿与另一“资本运作”传销组织的独立体系负责人廖怀宇商议,准备将二人领导的传销组织在不改变既有运行模式和网络体系的情况下,与合法的直销公司“联营”,企图在合法形式下继续秘密从事“资本运作”,骗取非法利益。2011年1月11日,被告人陈志愿及其体系内成员,与被告人廖怀宇及其体系内成员,在合肥市滨湖新区某大酒店召开会议时,被公安机关一举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