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连锁店无店面 涉传销两人被刑拘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红网 作者:张祥 2012年03月21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因涉嫌传销,涉案价值40多万元,“湖南金灿人生食品有限公司”资兴分公司被资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查处,两名负责人廖某和李某于3月15日被刑拘。这家以“三Q米汉堡”为主打产品的公司总部位于湘乡,在湖南多个市州有分公司。昨日,记者探访该公司长沙分公司,发现已“放假”,长沙市工商局称暂未接到关于其长沙分公司涉传销的投诉举报

 

  据资兴警方透露,从2011年9月开始,“湖南金灿人生食品有限公司”在资兴设立一家直销加盟连锁店,廖某任经理,李某任市场部经理。警方认定其涉嫌传销的依据如下:该分公司成立至今未选址开店,而是频频召开“入门会”、“加盟会”骗取会员注册,同时通过“专家授课”为会员“洗脑”。廖某、李某称其总公司两年内将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并以目前办理内部特定业务员(钻卡、金卡会员)便可获得上市后公司最低1万元、最高5万元的原始股份,投资回报额高达76.8%为诱饵诱惑他人办卡。半年来,廖某、李某共发展下线180余人,办理各类消费卡180余张,收取卡费高达40余万元。

 

  在3月15日资兴分公司被查后,位于长沙市五一大道联合商厦的“湖南金灿人生食品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贴出一张“放假通知”,称公司在进行“内部调整,选店址”。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长沙分公司所在地,发现大门紧闭,确已“放假”。

 

  昨日,记者通过长沙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总部在湘乡,经营范围为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在湖南多个市州有分公司。长沙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说:“我们也没在长沙看到过这家公司的店面。目前暂未接到关于这家公司涉嫌传销的投诉,如果接到举报,我们会第一时间调查。”

 

  [相关链接]

 

  符合这些特征的行为可认定为传销

 

  工商部门提醒,符合以下3种特征的行为即可认定为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