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名涉传销犯罪嫌疑人昆明被批捕
打着“西部大开发”、“资本运作”等旗号,在大学城片区租房百余套搞传销活动,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刘云海、郑琴华等5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检察院审查查明,2011年年底,犯罪嫌疑人刘云海、郑琴华等多名南宁传销体系“老总”,为了拓展传销活动,经对呈贡实地考察后,在呈贡大学城片区租房百余套,将南宁传销体系人员分批次搬迁至呈贡,打着“西部大开发”、“资本运作”等旗号以“交入门费”获得资格和“拉人头”发展下线并以此作为计酬的依据进行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划分为A、B、C三个区,成员之间通过集团卡短号进行联系,分别由多名“老总”按照“五级三阶制”进行严格管理,至2012年4月初,该传销组织已形成达400余人的呈贡体系。
2012年4月,公安机关抓获该组织大部分成员,经审讯后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呈贡区检察院批捕。近日,该检察院通过细致审查证据,结合全案事实综合分析,对刘云海、郑琴华等5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