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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老师参与传销组织 发展数百名学生和家长成员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德华 张学东 2012年08月23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8月13日,四川省宜宾县检察院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新田网络营销公司代理商李刚、王海娥等7人批准逮捕。

 

  2008年,李刚在山东加入新田网络营销公司(1995年成立)。该公司打着“人际网络营销”的旗号,开展非法传销活动。公司内部按照发展会员人数多少分为五个层级,分别是代理商、代理员、培训员、推广员和会员。其中,发展393人以上会员就可晋升为最高层级代理商。新加入会员需缴纳3000元会费,每发展一名下线会员可获得一定营销奖金,相应层级的负责人按差额比例获提成奖金。

 

  加入传销组织后,李刚利用各种人际网络,积极“挖掘”身边的亲戚朋友等,很快就把老乡——一所大学的老师王海娥发展为下线。有了大学老师的参与,李刚的“事业”如鱼得水。很快,李刚和王海娥便从大学学生、家长等人脉关系中疯狂发展会员数百名,分别获利40余万元和20余万元,并双双成功晋级为代理商,“功成”后退居幕后操纵。经两人发展起来的下线向涛等人也凭“业绩”晋升为代理员,直接负责管理会员,安排课程,上交费用和下发奖金等。2012年6月,这个传销组织因相关部门清查,几经搬迁后“落户”宜宾县,继续大肆开展传销活动。7月,宜宾警方接到被害人姜某报案后,迅速出击,一举摧毁该传销团伙,并将李刚等九名主要组织者全部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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