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传销骨干非法吸纳申购款四百万被批捕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正义网 作者:李定华 张蕴玉 2013年09月22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加入传销组织的余某不仅没有悔悟,反而在组织中表现积极且"步步高升"。近日,江西省都昌县检察院经过审查,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批准逮捕。

 

  经查,2011年7月,犯罪嫌疑人余某由传销组织成员曹某某介绍,来到安徽省合肥市滨湖西区加入王某某等人组织领导的传销组织。且于7月25日交纳36800元申购款成为该组织主任级成员。同年,余某发展盛某某、代某、李某某为直接下线,盛某某、代某、李某某三人均交纳69800元申购21股,达到主任级成员。余某则依据传销组织中“五级三阶制”(五级指业务员、业务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三阶指业务员晋升主任、主任晋升经理、经理晋升老总)晋升经理层级。余某晋升经理后,积极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先后动员父亲余某某、亲戚江某某、朋友沈某某、胡某等人加入,同时通过盛某某发展江某国、江某梅等人、通过李某某发展李某等人作为自己团队成员。至2013年2月,余前锋发展传销组织成员83人,其中盛某某一支58人,代某一支18人,李某某一支7人,余前锋则晋升老总层级。据统计,犯罪嫌疑人余某及其下线共84人,自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共申购1183股,交纳申购款3945900元,余前锋从中获利222977元。

 

  该传销组织骨干成员王某某、盛某某均由安徽合肥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余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组织活动一案,由公安部和江西省公安厅指定都昌县公安局管辖,犯罪嫌疑人余某于2013年7月29日被都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