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240亿 “万家购物”网络传销案二审开庭
10月31日上午,“万家购物”网络传销案二审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2012年6月11日,金华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亿家公司”及旗下的“万家购物”网站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抓获应建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至案发时,万家购物平台运营应偿付会员的债务为7.73亿元,最终将会形成对会员的待分配分红返利债务为240.45亿元。案件涉案人员近200万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的2300多个县(市)。12月25日,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就应建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提起公诉。
2013年6月18日,该案一审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应建成、杨江峰、邵康、叶飞林等15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的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系共同犯罪。
8月7日,婺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应建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其余被告人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并处相应数额罚金等。
上诉期内,被告人应建成、杨江峰、邵康等8人不服一审判决,以本案“不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量刑过重”等为由,提出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