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逃出传销窝时伤人致死 不甘被判罚返西安上诉
肖昌勇当庭释放,家人痛哭流涕 (资料图)
11月2日,为逃脱传销魔窟而“伤人致死”的四川小伙肖昌勇再返西安,因不满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仍旧顶着罪名的他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提起上诉。与此同时,由肖昌勇案引起的对于“防卫过当”的罪行认定激起了法律界的广泛讨论,由数名法官、律师、法律学者参加的“防卫过当”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也于日前在西安工业大学召开。
为洗清罪名
不满二审判决再上诉
几天前,肖昌勇刚过完自己20岁的生日,去年被朋友骗来西安传销窝点的时候他还只是个19岁的大男孩,他曾告诉过记者,西安对他而言是个有阴影的城市,自己只想远远逃离。今天,他再次踏上了这片依旧留有阴影的土地。
“我还是不想来西安,现在已经有了工作,来这里还要给老板请假,而且西安给我的都是不好的回忆。”肖昌勇说,虽然一审判决将自己当庭释放了,但是,顶着“防卫过当”的罪名让他感觉自己犹如背着壳生活,所以才不断地上诉,寻求一身清白。“因为有了那样的经历,我现在都不敢出去自己找工作,就怕再被骗到传销窝点,现在我在一家茶楼当服务员,都是别人给介绍的工作。”他回忆自己这一年来的生活,最大的改变就是对于社会和友情的认识、权利维护意识的提高。虽然一审判决由于旁听群众的求情推动了“当庭释放”的决议,但他仍然苦笑着对记者说:“这个社会很复杂,友情也会靠不住,我不想一辈子当个‘罪人’,虽然身边的亲人朋友会刻意回避不跟我提起这个事。”
法官、律师、学者激烈辩论:
什么才算“正当防卫”?
由肖昌勇的案子为切入点,2010年10月29日下午,第一期“西安工大法律论坛”——“防卫过当”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西安工业大学举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律师协会、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以及多家律师事务所和数位法律系师生参加会议,就“什么才算正当防卫”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激烈地讨论。
会议中形成了三个焦点问题:一是如何具体判断、认定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二是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关系问题;三是关于特殊防卫权成立条件的准确理解与司法适用问题。与会嘉宾比较了中外立法与理论差异,并对我国的司法实务与理论的共生互动问题给予了热切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