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半年发展下线201人 组织传销涉案58万元
人人都会有发财梦,然而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不仅使自己置身传销组织还发展下线,涉案金额高达58.29万元。近日,经丰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同时追缴其非法所得并上缴国库。
2007年7月份,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河南省汝州市加入香港九龙科技有限公司的传销活动,并于2008年5月至12月间转至江苏省丰县,以推销香港九龙科技有限公司“康贝美”化妆品为名,采取层层发展下线,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经查,王某共发展下线201人,涉案金额高达58.29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组织、领导非法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其非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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