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租房后不闻不问 出租房变传销窝点房东将被罚5万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兰超 2011年06月23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家住连江县琯头镇的董某出租空房想赚钱,没想到因此面临5万元以上的罚款。原来,承租方把房子当成传销窝点被查处,房东也要受牵连。


  近日,连江警方接到一个来自广东的求救电话。电话中,一名男子称自己的兄长被人骗到连江县从事传销,被非法拘禁,请求解救。


  连江警方与连江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联合行动,捣毁了位于琯头镇蓉峰路47号出租房内的传销窝点,控制传销人员27人。目前,吕某等8名传销骨干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警方刑拘,其余19名参与传销人员接受教育后被遣返原籍。


  该出租房的房东被立案调查,并面临5万元以上的罚款。


  董某表示不解。他称自己一直替侄子照看家中8层自建楼房,因为许多房屋长期空置,他就想将房屋出租赚取租金。


  今年3月中旬,董某将6楼租给吕某和王某。这两个人称自己是从事物流行业的。董某便没再多问,每月只管收取1100元的房租。没想到才收了不到3个月的租金,如今却要面临5万元以上的罚款。


  据连江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董某出租房屋给吕某等人的行为符合上述规定中“为传销行为提供条件”的规定。工商人员提醒房屋出租者,出租房屋时应尽量确定承租者的身份,房东还应经常看看租出去的房子是否被人另作他用。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