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禁他人一晚上 三名传销人员被判刑
非法将他人限制在房间一晚上,涉嫌非法拘禁罪的三名传销人员一男两女,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于昨日被当地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拘役4个月。
据查,去年11月24日晚上10时,女子韦某被老乡以介绍好工作为由,从外地骗至漳州,落入到漳州市区延安北路延安北大厦的一个传销窝点内。
由于拒绝加入传销组织,传销组织的“管家”庞某指使两名女子牛某、付某负责看管韦某,做其工作,大讲传销好处等,并限制其人身自由,不准其离开房间。
次日上午,韦某趁看管不注意,偷偷向男友发了短信。很快,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将韦某等人解救,而庞某等三人也同时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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