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拉百余人入伙传销还“出局” 非法获利40多万被批捕
深陷传销组织三年时间,发展下线100余人,非法获利40多万元。近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这起涉案金额巨大的传销案件,并于8月20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陆某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
今年42岁的陆某,是江苏常熟人。2006年,怀掇着发大财的梦想,他在朋友彭某的盅惑下,千里迢迢赶到云南蒙自,打算与其一同做“边贸生意”,推销被套和服装。获利之后,路某一发不可收拾,从此深陷“传销”泥潭。从2006年7月开始,陆某在湘乡、韶山等地引诱多人到云南蒙自,参加他们所组织、领导的“纯资本、无店面连锁销售”。陆某要求参加者以购买虚拟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该组织的资格,然后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和“销售”虚拟商品份额的多少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到2008年初,陆某的“份额”超过600份,“晋升”为高级业务员,达到“A”级。到2008年8月,其发展人数超过100人,因其发展的三个直接下线人员均“晋升”为“高级业务员”,按照该组织的“游戏规则”,陆某必须“出局”,从此正式离开该传销组织。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传销组织“出局”的陆某却一脚走进了法律的“牢笼”。8月20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陆某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