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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只卖“理念” 人人要读《羊皮卷》(2)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春城晚报 作者:王磊 吕世成 2011年06月05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2)


 

  抓捕现场


  6人喝稀饭只吃一道菜

 

  昨日清晨,从昆明警方抽调来的400余名警力齐聚官渡公安分局特警大队楼下,随后,他们被分成4个大组,在官渡古镇六谷村、金刚村、尚义村一带将200多名涉嫌传销的人员抓获。

 

  传销人员请警察吃饭

 

   盘龙警方受领了任务后,百名民警分成3个小组,对3栋出租房进行突击抓捕,共抓获近50名参与人员,他们分别来自甘肃、河南、安徽等地。

 

  上午8点20多分,多路人员从各个方向徒步进入六谷村。小河边,一栋5层楼,楼下铁门紧锁。民警先查看了民房四周,然后再次确定此地点就是突袭地点之一时,敲开了房门。

 

  “请出示你的身份证,请告诉我们你是做什么的?”

 

  通过询问,开门的男子不是所要抓捕的对象。

 

  上到3楼,透过猫眼模糊看到几名男女正围坐一起,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敲开门,屋内3男3女围坐饭桌,喝着稀饭,吃着唯一的菜——炒卷心菜。屋内摆设简单,只有窗帘、3张单人床、铺盖卷和几只行李箱。

 

  民警问:“你们是哪里人,请出示各自的身份证!”

 

  “我们都是朋友,我们3个住在隔壁。”一穿黑色上衣的女子回答。随后,3女子回到隔壁房间。

 

  “你们吃了饭没有?来一起吃吧!”黑衣女子笑着对民警说……

 

  女子将笔记本藏进内衣

 

  3名甘肃籍女子分别姓吕、黄、武,都在20岁左右。在另一间出租房里,租住着一对参与传销的夫妻。当民警进入房间时,妻子为了隐藏涉嫌的证据,竟将笔记本藏于内衣中,躲在厕所不开门。于是,民警几脚将门踢开,女民警从其身上搜出了笔记本。

 

  “是谎言给了机会,也改变了自己……”笔记本上记着推销会培训的各种心得。

 

  一本本笔记本上,记着她们“听课”心得:当台上新人提到不该提到的事时,主持人要压住新人的话,不要给他留说话的余地;演讲时要观察台下有多少位新人,同时不要失态,不要重复;打电话邀约新人时,不要随想随打,不要在白天打电话,打电话不要过于轻浮……而且总结出了“十六字方针”:成不骄,败不馁、得不喜、失不忧、不偏不移。

 

  推销会演讲细则:不谈380万元以及3800元,不谈消极思想,不谈财富来源,不谈《羊皮卷》。

 

  行动准则:要结伙而行,出门不允许带大量现金,使用便宜手机,不允许单独外出,出门必须向推荐人打招呼,上下会不允许打电话,不允许谈行业,晚9点前必须回家,晚9点半必须按时熄灯。

 

  上午培训下午写心得

 

  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普令德说,这个团伙以虚构“连锁经营”、“直销”为名,按“五级三阶制”形式,发展出多个分支体系。

 

  该团伙分为五级:实习业务员、业务员、经理、主任和老总,发展下线越多收益越可观。当发展下线达到6人时,上线便可升为业务员。发展的下线越多,就有可能升上更高“职位”,但要升任为经理后才开始有提成。普令德说,这些下线最少要申购一份“虚构”单子,交上3800元给上线,才算是加入了这个公司。传销人员的活动规律基本是每天上午培训,下午整理笔记写心得体会。

 

  在大多数的心得中,涉嫌参与非法传销人员提到了一本书《羊皮卷》。据官渡公安分局民警介绍,书是一本好书,可传销团伙却将此书作为教辅,对下线进行思想上的控制。
 

  受害人


  做发财梦不愿醒来

 

  与飞赴成都开表彰会的传销头目相比,绝大多数传销底层人员的日子并不好过,他们吃不饱、睡不好,将全家的存款投入后不见回报,但却依旧做着发财梦不愿醒来。

 

  在河南人小兰的笔记本上写着这样一句话:“错过了,你将终生无所作为!”小兰理解的发财机会就是上线所说的“连锁营销”,当记者追问她是否知道是什么意思时,小兰摇摇头。在她的朋友中,对此一无所知却依旧加入传销团伙的人不在少数。

 

  小兰说,她今年20岁,半年前和家人来到昆明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老乡杜某。“当杜某知道我在餐馆打工,工资不高又累人时,介绍有一种叫‘连锁营销’的模式很来钱。”小兰随后交了3800元加入这家公司。

 

  尽管半年来没有任何的收获,但直到昨日小兰仍旧对这个虚构的“连锁营销”抱有幻想,她仍然相信吃苦一两年,就能赚回数十万元。

 

  相关法律

 

  引诱传销重则判刑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物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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