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14名主犯获刑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正义网 作者:佚名 2013年05月17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3)

 

    贺某、钟某等14名被告人以“自愿连锁经营”为名非法从事传销活动,发展成员近700人。近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贺某、钟某等14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至5万元。

 

  据查,自2010年初,贺某、钟某等8人在合肥以“自愿连锁经营”为名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以投资3800元或69800元,二至三年可以赚到381万元或1040万元来引诱新的人员参与传销活动。2011年6、7月份,贺某、钟某等8人将在合肥的成员100多人分流到六安市城区继续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不到一年的时间,贺某、钟某等14人成为传销组织的团队负责人,参与组织、领导“自愿连锁经营”形式的非法传销活动。至2012年案发时,该传销组织发展成员近700人,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均在30人以上,最高级别的人员涉案金额超过198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贺某、钟某等14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钟某、彭某等7人不服,提起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钟某、彭某等人伙同他人虚构“自愿连锁经营”行业,以纯资本运作和短期内暴富为诱饵,发展他人参加该组织,骗取钱财,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属共同犯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