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11个月捣毁2708个传销窝点
本报南宁讯 (记者杨 红 通讯员甘孝雷)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获悉,今年以来,广西各级公安、工商等部门整合资源,调集各方力量,扎实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共捣毁传销窝点2708个,打掉团伙179个,遣散传销人员25196人,没收非法所得224.9万元,有效地遏制传销在我区的滋生蔓延。
作为打击传销的主力军,全区各级工商、公安部门在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中,密切配合、并肩作战。南宁市率先开展“猎狼行动”,查获传销窝点902个,捣毁以何道胜、李增慧等为首的特大传销网络。北海市公安和工商部门在打击传销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城乡接合部、跨界地区、出租屋、宾馆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集中清查,共清理传销人员1086人,对其中39人采取刑事或行政拘留。来宾市坚持经常性打击与集中大规模打击相结合,联合组织多次专项整治行动, 共捣毁传销窝点296个,破获传销案件81件。梧州市公、检、法坚持对传销头目采取快查快捕、严惩严判的有力措施,重挫盘踞在梧州的非法传销网络。钦州市公安、工商部门直扑市内两家酒店,一举将在酒店内举行“分享会”的传销人员抓获。经审查,刑事拘留了传销组织头目35人。
广西各级工商、公安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联合办案、联合督查督办和检查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制订和实施《全区工商系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动员街道、社区群众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加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采取“以房定责,以房管人,严厉惩治,堵源截流,断其后路”的措施,挤压传销者生存空间;建立和完善传销人员“黑名单”数据库制度,组织联合打击传销专业队,以准确、高效打击;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范围,建立健全考评工作责任制,每年都派出考核检查组,对各市、县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年度检查和考核评比,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打击传销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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