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罗郊区租房搞传销活动
2012年3月14日,新罗警方在龙门镇某酒店捣毁一特大传销窝点,抓获非法传销人员231名,这是龙岩有史以来捣毁的最大传销窝点。谢强华、李刚、邓娜等17名犯罪嫌疑人均被警方刑事拘留。
日前,新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由传销引发的刑事案件,陆某、白某等9名被告人因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2012年以来,被告人陆某、白某、张某某、解某等人相继加入传销组织从事非法传销,租用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石桥头村一民房作为传销活动点;并以帮助找工作、做生意为由,将王某、马某于2012年7月1日从外地骗至该传销点,将段某于2012年7月2日从外地骗至该传销点,随即将王某、马某、段某的银行卡等物搜走,交由被告人陆某统一保管,并逼迫王某、马某、段某加入该传销组织。被告人陆某任该传销点的主任,被告人白某、解某任该传销点的“管家或家长”,受被告人陆某的领导。被告人白某、解某受被告人陆某的指使,逼王某说出信用社存折的密码后告诉了陆某;后又逼王某以开挖掘机撞伤他人为由,叫王某的家人汇款7000元至王某的信用社存折上。
此外,被告人陆某、白某等9人为了让王某、马某、段某加入该传销组织,采取威胁、殴打、轮流看押、上课等方式,限制王某、马某、段某的人身自由,其中王某、马某各被限制人身自由5天,段某被限制人身自由4天。2012年7月6日,王某从该传销点的窗户跳下逃跑并报警,接警而来的公安人员随即在该传销点抓获9名被告人。
新罗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传销组织从反复洗脑的精神控制,到扣留个人财物证件的经济控制,进而升级到严密监控(包括体罚威胁)的人身控制,这些手段体现出越来越多的暴力控制,不要轻信传销组织的“糖衣炮弹”,免得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