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深圳宝安区租房给传销者最高罚50万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宝安日报 作者:张必洋 于明涛 2011年09月26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为破解出租屋管理难题,落实严管出租屋的工作措施,提高出租屋管理与服务水平,日前,我区出台了《宝安区关于加强出租屋管理的规定》及其4个配套文件(简称“1+4”文件),全面规范这一宝安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的源头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根据文件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从事传销活动,将没收违法所得,并最高处50万元罚款。

 

  将实施“一票否决制”

 

  出租屋管好了,宝安的治安就好了一半。此次“1+4”文件由宝安区人民政府于9月19日颁发,有效期为3年,具体是指《宝安区关于加强出租屋管理的规定》及其配套文件《宝安区房屋出租人安全责任管理办法》、《宝安区出租屋隐患信息通报处理办法》、《宝安区出租屋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宝安区出租屋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对不按规定接收、处理、反馈隐患信息的,视具体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处分。

 

  据介绍,宝安区有关部门通过反复研究,征询相关职能部门和10个街道办事处以及各个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的意见,将出租屋信息整合为14大类别,明确责任主体,规范隐患通报处理流程,确保全面消除隐患,有效预防和打击出租屋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据悉,下一步,宝安将进一步探索出租屋信息排查处置新机制,拟采取综管通(PDA)采集信息,并将出租屋信息排查处置纳入区行政监察子系统,对出租屋隐患信息的网上签收、查处、反馈等环节实行实时监督,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水平。

 

  存严重隐患可断水断电

 

  记者从“1+4”文件中发现,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违法业主,相关部门将对其实施严厉的处罚措施。比如,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照经营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出租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最高50万元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样,出租人如果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从事传销活动,为其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将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最高处50万元罚款。另外,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及存在违法违规租赁行为的,相关部门将联动起来,依法采取停水、停电、停气、断网等相应措施处理。

 

  “1+4”文件还明确规定,将对出租屋管理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实行量化计分考核,基本分数为100分,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为合格;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对考核评为优秀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区综治办报请区政府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及格的单位,依据《宝安区出租屋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依法追究。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及时告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

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反传销咨询图片

在线QQ咨询

咨询员1& 咨询员2
咨询员3 叶飘零老师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