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对被告人刘安超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出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刘安超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