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南宁高新区开展打击传销行动 抓获30名传销人员(2)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作者:雷倩倩 唐辉吉 2010年12月11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申某肯定地告诉记者,他知道自己做的是纯资本运作项目,来南宁后,去了不少地方“听课”,每次上课都是一个老师单独授课。他至今不明白,“纯资本运作不是传销,为什么不能做呢”?

 

  执法人员说,像申某这样不知“纯资本运作”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出于对朋友、亲人的信任,以及对高额利润的渴望,心甘情愿将钱投入到“项目”中。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的传销人员很警惕,手法隐蔽,已将集体上课改为单独授课,直接对“下线洗脑,并且不再将联系方式记录在笔记本上,而是以代号的形式记录在手机里,“投资”也改为交现金,不开收据,不留证据。

  租房给传销人员或将受罚

 

  高新工商分局副局长何长喜告诉记者,现在很多传销人员都居住在高档小区,为的是给“新人”上课时更有说服力,用优越的物质表象刺激“新人”加入传销活动。

 

  何长喜说,目前,工商部门已与该辖区的各住宅小区物业签了“责任状”,要求物业将打击传销的资料发放给业主,希望业主能对租户的基本情况有所掌握,不要误将房屋租给传销人员进行传销活动。若业主在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何长喜表示,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对出租方进行调查了解,若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