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为传销提供场地将受严惩
昨日,记者从贵阳市工商部门获悉,全市将对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旅游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打着“资本运作”、“连锁经营”、“政府融资”等幌子的传销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一旦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地、货源等便利条件,同样也将依法受到严惩。
据了解,贵阳市工商局制定2013年打击传销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区、市、县工商部门,以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中地带、宾馆、饭店、会所、广场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为主要区域,重点打击观山湖区、清镇市的传销活动,严防传销向南明区、经开区漫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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