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在新市民居住区创建“无传销社区”
记者从黔西南州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从6月28日起,我州在各县(市、新区)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居住区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
据了解,在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居住区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防范易地扶贫搬迁的新市民误入传销致贫或返贫,助力写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创建内容一是成立社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公布完善的工作制度。二是确定专人与公安、市监人员联系,发现传销窝点能够及时联系公安、市场监管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取缔。三是建立打击传销志愿者队伍,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配合取缔辖区内发现的传销窝点,发现辖区内居民外出参与传销,配合其亲属做好教育、说服、解救工作。四是将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编制出租房屋管理台账,实时更新信息,动态掌握社区内房屋使用状态,发现涉传违规租房行为向公安、市监等部门及时报告,并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台账。五是在社区、生活小区有相对固定的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指导创建工作,州打传办制定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标准、社区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责任追究制、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协作制度、社区打击传销工作制度、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报告制度、社区打击传销信息报送制度等标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