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打击传销注重综合治理
2011年以来,吉林省工商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厉打击各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属地综合治理,区域联打联防”的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形成了打击传销综合治理格局。截至目前,全省工商机关查处传销案件19件,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2189人次,取缔传销窝点45个。
据了解,吉林省工商机关努力健全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进一步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整体布局中,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工商、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
2011年年初,吉林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吉林省2011年打击传销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职能部门对于传销活动做到发现早、打击准、处置得当。辽源市工商局建立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公安管片民警、社区主任“三位一体”互联管理机制,发现传销活动随时通报信息,及时组织查处;市局及县区工商局设立“打传”特别行动队,实行24小时备勤制,市局12315与公安局110建立联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吉林省工商机关加强与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以打击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活动为重点,以查办传销大要案件、严惩传销骨干、捣毁传销网络为目标,组织开展了多次打击行动。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联合各地公安机关加大了对重点地区的巡查力度,认真摸排传销线索,查处了一批传销案件。
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是巩固整治传销成果、防止传销反弹的有力措施。吉林省工商机关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作为打击传销的一项重要内容。前不久,吉林市工商局、市综治办和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了全市“无传销街道(乡、镇)、社区(村)、校园”创建工作表彰大会,对57个“无传销街道(乡、镇)、社区(村)、校园”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