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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一传销组织俩月发展会员200余人敛财86万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王玥 2013年01月11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庭审目击

 

    时间:2013年1月10日 星期四

 

    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目击者:法制网记者丁国锋   法制网见习记者马超   法制网通讯员铜研

 

    徐州一私营酒厂的老板张亮身陷经营困境,在徐州某机票代售点买票时认识了售票员余莉。经余莉牵线搭桥,一家工厂的工程师孙大祥、一家餐馆的厨师房明鉴与张亮达成合作,由孙、房二人负责酒厂销售,成立了“汉宫酒业品牌运营中心”并制定了“营销方案”。

 

    而这所谓的“营销方案”,实际是孙、房二人传销组织骗人的手段。仅仅两个月时间,这个传销组织从无到有发展会员200余人,敛财86万余元。今天上午,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孙大祥、房明鉴、余莉进行了公开宣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年、二年六个月,分别处罚金5万、5万、4万元。

 

    稀里糊涂加入传销组织

 

    2012年6月29日,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网监大队通过一个传销网站顺藤摸瓜,在市区一处门面房内查获一大型传销窝点,这个窝点对外宣称“汉宫酒业品牌运营中心”,负责销售一款名为“醉刘邦”的白酒。在铜山网警的抓捕行动中该公司的总经理孙大祥、负责“洗脑授课”的房明鉴以及“区域代理”余莉当场落网,和他们同时被带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的还有当时正在被房明鉴“洗脑”的10余名“会员”。

 

    徐州市民曹先生是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的会员之一,他平时最大的嗜好是喝酒。在酒桌上有朋友极力向他推荐“醉刘邦”酒,并称成为“会员”购买该酒不仅有优惠甚至还可以赚大钱。抱着“宁可信其有”的态度,曹先生跟着朋友来到了这个传销窝点,在花费180元购买了一瓶酒成为了正式“会员”后,朋友又极力推荐他加入需要交纳16200元入门费的“B计划”。

 

    “我也去听‘房总’讲过几节课,我文化水平不高,说实话什么‘A计划’、‘B计划’我基本没听明白,只知道买酒能便宜。”酷爱喝酒的曹先生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加入了传销组织,当警方在该传销窝点要求曹先生协助调查时,他正准备从此处按约定搬走白酒。然而,在公安机关,曹先生惊讶的得知这一箱“高档白酒”出厂价一瓶仅仅不到40元。

 

    经警方调查,加入该传销组织的会员已超过了200人,他们多是经朋友、亲戚介绍,受到高额返利诱惑加入的。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个庞大的传销组织浮出水面。

 

    牵线人竟成首个会员

 

    被告人余莉,本是徐州某机票代售点的售票员,在售票工作中认识了徐州一私营酒厂的老板张亮。陷入经营困境的张亮正向余莉大道苦水,称自己厂生产的白酒无法打开销路,几个主打品牌几乎都入不敷出。

 

    余莉因为工作关系交际广泛,当即就表示自己认识在营销方面很有办法的朋友,随即便联系了远在辽宁的房明鉴,房明鉴又通知了自己的老乡孙大祥。在余莉的牵线搭桥下,孙大祥与酒厂老板张亮以电话、网络等方式多次沟通,确定了合作意向。

 

    孙大祥是六十年代生人,八十年代后期从大连某大学毕业后分配在一家工厂,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此时已经是工程师的他选择了下海经商。检察机关出示的笔录显示,孙大祥自称曾经从事过10年的金融投资行业并且所得颇丰,做销售是近几年的事。

 

    达成合作意向后,孙大祥、房明鉴一路南下来到徐州,并带来了他们的“营销方案”:购买“醉刘邦”即成为初级会员,发展一个下线就能提成“人头费”150元,发展到第三层则从第三层再提成25元,16层封顶。此外还有吸收高级会员的B计划、成为加盟商的C计划和区域经销商的D计划。

 

    据了解,这些眼花缭乱的计划无一例外的有两个特征,一是要缴纳高低不等的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二是须按照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奖励的依据。至于他们所卖的“醉刘邦”白酒,则成为了可有可无的道具。

 

    在徐州,孙大祥和房明鉴向酒厂老板张亮推荐了这份营销方案,并许以美好的未来,张亮对这份方案并不放心,还咨询了几个朋友,在得到“不违法”的答复后,便放心的委托孙大祥、房明鉴代理销售自己的白酒。2012年5月孙大祥、房明鉴成立了“汉宫酒业营销中心”,由孙大祥任总经理,房明鉴成为专门培训会员的“讲师”,而他们的第一个会员便是辞掉了工作投奔他们的前机票销售员余莉。

 

    餐馆厨师编织发财梦

 

    房明鉴曾在老家的村子里当过会计,后来外出打工在餐馆里干厨师,这个曾经的厨师来到徐州后每天在他们的传销窝点用他们的“营销计划”为“会员”编织着发财梦。

 

    在这个传销组织宣传的“营销计划”中,A计划是指直接发展一个会员获取人头费150,间接发展一个会员再获取人头费25;B计划是指缴纳16200元入门会做成“一个单”,直接发展一个B计划会员则获人头费500,间接发展下线则获利150元。

 

    该组织还规定,每个人的直接下线只能有两条,并将会员再分为一星至四星,成为星级会员还需要再缴纳1100到3300不等的费用,不同等级会员的区别在于最高级别会员每天获利的封顶为15000元,而低级会员的每日“奖励”封顶依次是9000元、4500元和1500元。

 

    而在房明鉴的口中,这种直白的传销方式,则被冠以了“直销”、“资本运作”、“企业投资分红”等种种美名,加大了传销方式的迷惑性,使群众受到高利的诱惑而上当。

 

    该传销组织的第一批会员是余莉发展的6人,这六个人直接成为了余莉下线的2、3级,然后他们继续积极发展会员,仅仅不到一个月,余莉的下线就超过了16级。传销人员通过“酒桌营销”不断引诱亲戚朋友加入,他们通常在亲朋聚会时带上“醉刘邦”酒请人品尝,并借机宣传加入会员的“营销计划”,一些人因此受到蛊惑会来到传销窝点一探究竟,房明鉴便开始讲课“洗脑”,让很多人掉入了传销陷阱。孙大祥等人还建立了互连网站,在网上传播传销计划诱惑网民加入。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除了余莉等少数几个上线不仅收回本金并获取大量非法所得以外,几乎所有的“会员”均血本无归。截至案发,孙大祥、房明鉴、余莉通过传销手段骗取资金86万余元,孙大祥还从中提取了30万元进行期货交易。本案将择日宣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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