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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高安警方破获一起“私域商城”网络传销案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新法治报 作者:佚名 2025年05月26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2月14日,有不少群众向高安市公安局报案,称参与“私域商城”项目投资想退出时遭遇平台强制采购商品。他们投入资金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均无法正常提现。警方调查发现,该项目实为网络传销,以在平台采购手表寄卖为幌子,涉及上百人,累计造成经济损失超150万元。

5月15日,记者从该局获悉,警方已成功捣毁这一网络传销团伙,抓获组织者周某春、熊某民,并冻结12家涉案空壳公司,涉案金额高达1300余万元。“参与者多为家庭主妇、退休老人及小生意经营者,他们有一定闲钱且时间充裕,本想赚钱却因风险意识淡薄被高额收益诱骗。”高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金融中队民警邓文韬说。

熟人引荐、拉人头

“两个月前,我们接到一些群众报案,他们称在参与‘私域商城’投资项目期间发现诸多异常。”邓文韬表示,据多名被害人反映,该平台初期以高收益为诱饵吸引投资,但在投资周期内,若用户试图提现或退出,平台会强制要求继续购买指定商品,且无法终止交易流程。多名参与者在察觉资金被套牢后选择报案。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私域商城”并非传统面向大众开放的电商平台,而是一个具有私域性质的平台。它仅在小范围内通过熟人引荐、发送邀请码或链接等方式注册,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隐蔽性。

“该平台会员体系分为普通会员、黄金会员、股东会员以及总裁会员四个层级。”邓文韬介绍,平台机制设定了特殊前提:用户需完成实际采购与寄卖操作,才能从普通会员晋升为黄金会员。只有黄金会员及以上层级才具备向他人发送注册链接、邀请他人注册的权限。这种层级分明的“拉人头”模式已具备传销特征。

“高收益”引人“入坑”

3月17日,民警立案后迅速展开调查。经过一个月的侦查,发现“私域商城”项目系自九江市引入,高安市城区的运营平台由周某春与熊某民共同负责。

“早在2023年,周某春与熊某民便合伙创立了一家某物品置换分公司,专注于以物易物的合法经营。”邓文韬表示,受限于业务模式,置换公司收入不佳。恰在此时,总公司股东、九江人沈某向周某春、熊某民推荐了“私域商城”这一项目,并宣称该项目收益可观,现金流充裕。了解详情后,周某春、熊某民决定参与并运营“私域商城”项目。

据悉,在“私域商城”中,主打手表销售,为确保最大收益,平台设置了一块手表6000元的最低采购标准。用户需要先采购一定金额的手表,向店铺店长支付一定比例手续费后,方可将手表置于平台寄卖。待手表售出后,商城返还用户本金、手续费并附加一定比例收益。

每当用户完成一笔交易后,后续售出价格会在原有基础上按4.9%的比例重复递增。看似复杂的规则,实则是传销组织为了迷惑参与者,让他们在“高收益”的幻想中越陷越深。

“若用户采购价值10000元的手表,需额外支付3.5%的手续费。平台会在10000元的采购金额上,上涨4.9%即以10490元将手表出售,一旦手表被其他用户购得,出售会员可以获得这10490元。综合计算,用户实际获得的收益为1.4%,即每10000元采购金额可赚取140元。”邓文韬举例道,此外,手表每完成一次交易,商品售价就会在原有基础上递增4.9%。

此外,“私域商城”平台还引入拉新奖励机制。用户必须先完成消费与采购,方可晋升为黄金会员。晋升后,每成功推荐一名新用户(即“拉人头”),若新用户进行采购,推荐人将获得其采购金额0.4%的返利收益。“这正是传销的典型特征。”邓文韬强调。

沙龙会议营造“合法”形象

2024年9月,周某春、熊某民先后注册成立高安市旺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高安市壤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先前成立的物品置换分公司场地作为工作室,正式启动高安地区“私域商城”平台运营。在沈某的商城中,熊某民是周某春的上线,由于周某春发展会员迅速,沈某安排周某春在高安发展下线,注册公司开设新店,将熊某民及其团队并入周某春店中。

“该传销公司设定了极具诱惑力的晋升规则,若会员团队人数达40人以上、资金流水达80万元以上,会员可以申请成为店长并开设新店从而赚取手续费。”邓文韬介绍,这种规则看似提供“致富”机会,实则是传销组织骗取更多资金的手段。

2024年11月至12月,周某春与熊某民的传销团队规模迅速扩张,招募了大量下线人员。这些下线人员按照该发展模式不断发展会员,拓展网络,并且在符合条件之后注册公司开设新店继续发展会员从而牟利。

据悉,这些商城店铺均在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营造“正规合法”形象,每当新店开业时,二人会带领团队成员在城区某酒店举办典礼,并定期组织沙龙会议交流“业务心得”。

“该项目为了吸引会员加入,降低会员的警惕意识,谎称业务核心为正规网上商城服务,并强调平台已备案登记,并且租赁某云服务器,以此让参与人放下戒备。”邓文韬说。

会员到了一定级别,独立发展后仍需按店内盈利金额的0.875%向上级缴纳“顾问费”。“这一费用实为巩固层级关系、强化成员控制的重要手段。”邓文韬指出。

此外,平台运营期间呈现典型资金盘特征:用户售出手表后,若想停止采购提现利润,会被强制要求再次采购。随着时间推移,缺乏新用户加入导致资金链断裂,最终会员无法正常提现。

“手表交易价格被人为操控,不断上涨。一个表交易几次后价格可能涨至2万元,他们甚至拆分表块降低价格出售,让更多人参与。”邓文韬表示,这些手表进货价不足1000元,传销组织通过涨价骗取资金。

“私域商城”平台已全面停运

经警方调查,参与该传销项目的群体以家庭主妇、高龄退休老人及个体小微商户为主。“这类群体普遍存在时间宽裕、手头有一定积蓄且希望补贴家用的现实需求,为传销组织提供了可乘之机。”邓文韬指出,被害人常因风险认知短板,在“高收益”陷阱中丧失判断力。

“我们在排查中发现,部分人员曾短暂获利并提现,但大多数参与者亏损。其中早期退出者通常沉默,不愿报案,而受损者更倾向通过报案追回损失。”邓文韬说。

今年2月份接到大批群众反映后,民警迅速行动。前期投入一个月走访排查,收集证据数十份,于3月17日正式立案。

“3月20日,我们在周某春和熊某民的物品置换公司将二人抓获,并且在公司中发现传销材料。”邓文韬表示,从接报案到立案再到抓捕,民警耗时近两个月,前期工作确保涉案人数和证据符合立案打击要求。

在前期侦查中,民警发现周某春曾有前科,2017年因涉嫌传销被警方依法立案侦查,2020年被法院判刑。这一线索有效推动了侦破进展。据周某春、熊某民供述,二人直接非法获利超100万元。该传销平台涉案总金额1300余万元,累计致100余名被害人损失150余万元。

“除已归案的二人外,后续将核查其他涉案人员。若违法情节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未达刑事追诉标准、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将依法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邓文韬表示。

截至目前,高安地区“私域商城”平台已全面停运,用户无法提现,各分店停止采购寄卖活动。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熊某民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文/王颖娜 龚辰欣 记者程呈 图/受访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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