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金龙参”养生酒涉嫌传销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时代商报 作者:丁瑶 2011年03月09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在沈阳市和平区一个商厦,隐藏着一个以教育培训为幌子的“金龙参”养生酒传销团伙。

 

  昨日,该团伙被沈阳市工商局一举端掉,在现场查封了80余瓶“金龙参”养生酒,并将相关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审理。“我们这里就是一个远程教育中心。”在该商厦的8楼,“AK教育”远程培训总部一位被称为“经理”的男士说,有时候有人在这里做培训讲座,但不知道什么内容。但是,执法人员在写字间内发现了多箱印有“金龙参”字样的“保健酒”,并且在该“经理”的办公桌内搜出了印有“AK教育”与“金龙参”酒名头的两套发票收据等凭证。

 

  随即执法人员又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来到了该大厦9楼相同位置的房间,一位被称为“老金”的中年男子看到执法人员后,马上躲进了仓库不肯开门。据沈阳市工商局直销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一周前接到举报后,根据目前掌握的材料和现场看到的证据基本可以确定,这是一起涉嫌非法传销的案件。这起案件共涉嫌传销人员150人左右,而且位置位于沈阳市中心,性质十分恶劣。“这种酒的正常售价是55元2瓶,而销售给传销者内部的价格为330元2瓶。”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嫌疑人对外称这里是一家培训机构其实这只是他们用来吸引人参加的一个幌子。把人吸引来之后他们就会向培训人介绍这种所谓有保健功能的“金龙参”酒,并且哄骗说这种酒既能治病又能赚钱。只要交少量费用即可参加销售,按业绩和下线人数提成。该酒品的生产地点位于河南省,被传销者以购买产品的名义将钱打入河南这家酒厂的账户内。因为其带有明显的参加需购买产品、并交纳费用、以业绩和下线人数来提取报酬的特征,基本可以认定为“非法传销”。该种以保健品为销售产品的传销窝点主要针对的人群为一些有些疾病的中老年人,特别是一些与子女关系不和或者是离异的中年人。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