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传销花样翻新,照样查你没商量
山西省一名青年被骗到瓦房店搞传销后被洗脑,虽然他哥哥前来劝说,但这名青年仍死不回头,最终在瓦房店执法人员7个小时的劝说下,这名青年同意跟哥哥回家。
前不久,山西青年王刚(化名)到瓦房店寻找被传销分子骗来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弟弟王强(化名),遍寻无果后他找到我市工商部门请求帮助。瓦房店市工商局接到任务后,立即与公安干警汇合,与王刚商讨解救事宜。在了解到王刚是答应给王强送钱,王强才同意见哥哥的消息后,执法人员在瓦房店火车站附近布控,最终控制了王强,经过7个小时的劝说,王强终于同意跟哥哥回家。
今年我市工商机关与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近80次,累计出动公安、工商等执法人员2426人次,清剿传销窝点127处,驱散参与传销人员6772人,处理违法出租屋房主6人,解救被困传销窝点人员31人,遏制了传销蔓延势头。
从执法情况来看,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为逃避打击,形式、手段不断花样翻新。主要呈现6个特点:
一是诈骗性,表面上推销产品,实质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构筑传销网络,骗取钱财。
二是诱惑性,以“直销”、“连锁经营”为名,或以“招工”、“招聘”作掩护,以所谓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宣称是“以政府为背景的投资项目”等,骗取他人参与。如传销分子会说,瓦房店交通便利,紧邻长兴岛开发区,就业环境好,工资待遇高;水产养殖业发达,到海边工作月工资5000元以上,包吃、住,容易让人上当受骗。
三是隐蔽性。组织严密,活动日趋隐蔽,传销组织对参与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实施人身和精神双重控制,甚至暴力威胁,传销头目则隐藏幕后,采用遥控指挥、单线联系、小规模集会等方式,逃避打击。
四是技术性。一些传销组织租用境外服务器建立互联网站,以“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等为名,以网络为平台,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使其传销活动从人员招募、酬金发放等环节实现网络化,人与人不直接接触,违法活动成本更低、发展更快、传播地域更广。
五是复杂性。传销人员数量多,成分复杂。人员多为外地人,既有社会闲散青少年、进城农民工,也有城市下岗工人,普遍属于文化水平偏低,经济收入微薄,急于发财致富的群体。
六是对抗性,有的传销组织公然对抗执法,甚至暴力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