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打击传销遭遇“循环尴尬”
因取证困难处罚不易,传销人员往往刚刚被遣散,马上又在其他地方重新聚集——
银川打击传销遭遇“循环尴尬”
5月16日,记者从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了解到,近期,工商、公安等部门联手开展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共接到举报12起,捣毁非法传销授课窝点3个、居住窝点28处,遣散非法传销人员1220余人,遣散人数较2012年同期增长50%。
“尽管打击行动取得了成绩,但是随着传销人员反侦察能力增强,遣散难、查处取证难等也成为打传行动的难点。”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经检队队长刘峰说,大多数的传销人员都是由受骗者演变为骗人者,他们不甘心自己的财物被骗,总想着继续骗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容易出现“打了就跑、跑了再聚”的游击循环局面。
同时,随着传销活动手段现代化、参与主体多元化、形式隐蔽化、组织严密化、地点流动化等新特点,传销现场无任何书面材料,执法调查取证难度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行为认定困难。如《刑法修正案(七)》对组织领导传销罪的认定依据是发展人员达到三级且30人以上。传销人员为了躲避处罚,就规定将每一个上线所拥有的下线人数设定为29人。再如《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实际操作中,工商部门很难对传销窝点的房东进行经济处罚,这也是非法传销活动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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