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批捕首例传销案犯罪嫌疑人
日前,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对受理的一起传销案件的四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这是自2009年“传销入刑”以来西宁市批捕的首例此类案件。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10年12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四人以投资IFC国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组织传销活动,通过吸引投资和发展会员返利的形式组织三十余人参与传销活动,涉案金额达一百六十四万元。参与传销的人员中绝大部分是收入不高的退休、下岗工人,他们在听课或朋友的蛊惑下,将自己多年的积蓄投到该公司,幻想着“钱生钱”。在发觉被骗后,有的着急上火寻死觅活,有的继续拉自己的朋友投钱,发展下线,让更多的人陷入泥潭,严重扰乱了西宁市的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