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阳首例特大新型传销案:入会费达800余万
利用网络平台,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在网络上注册所谓的会员、发展“下线”,诱骗网民通过银行汇款交纳入门费,不到一年时间,共收取下线会员缴纳的入会费800余万元。近日,山东省莱阳市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从快批捕犯罪嫌疑人周某。这是该院首次以此罪名批捕该类案件。
犯罪嫌疑人周某自2010年8月份以来,伙同他人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成立“众联创业俱乐部”,以搞资本运作为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发展下线,收取下线会员的入会费,共收取下线会员缴纳的入会费800余万元。其中犯罪嫌疑人周某每天通过网上银行转账、自动取款机交易等方式发放下线佣金、分流转移资金,其个人非法获利80余万元。该传销组织不象传统的传销组织,不控制人员行动,仅以高额利润回报吸引人,形式松散,不易被发觉。莱阳市检察院受案后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审核证据,依法从快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并从法庭举证需要就该案犯罪嫌疑人是否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