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巧言惑众搞传销,12名被告被判刑
我省长治市郊区一度是非法传销的重灾区,近日,随着一批传销头目被判刑,长治市郊区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安静。长治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毕建民表示:治乱必用重典。
日前,经过长期蹲守、缜密调查,长治市工商局郊区分局与当地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一举端掉在郊区鹿家庄村从事传销活动的3个传销黑窝点,现场抓获传销人员230人、传销头目12人。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大量传销宣传资料和学习笔记,上面详细记载着 “如何与发展对象沟通、发展下线和金字塔式发展人员业绩计算方式、如何梦想成为有钱人的捷径”等心得体会和传销口号。
经查,这些传销人员分别来自贵州、四川、广西、重庆等地,该传销组织在张某、廖某等12名“主任”级传销头目的非法组织、领导下,在长治市郊区鹿家庄村组成传销活动团队,租赁课堂,集中组织传销人员授课。并以推销碧莹牌化妆品为名,要求每名参与者以2900元价格购买一套碧莹牌化妆品成为本组织业务员,并按照推销数量评定层级,推销1~2套化妆品为业务员、推销3~9套为主管、推销10~64套为主任、推销65~392套为经理等,以推销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参加该组织。其中,上线人员可从下线人员的销售总额中提取相应报酬。
被骗加入传销团伙的小王告诉记者,他是今年8月被传销组织骗到这儿来的。来了以后,在团伙头目的逼迫下,他从家里骗了3000多元交给了上线。小王哭着说:“这是我父亲的看病钱,这儿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据了解,此案是今年以来长治市工商局郊区分局查获的影响最大的一起传销案,涉案人员最多、“主任”级人物集中,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该案遂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经公安部门对张某、廖某等12名“主任”级传销头目涉嫌从事非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进行全面调查,犯罪嫌疑人非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并报送长治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在案。
长治市郊区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公诉。12月13日,郊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张某等12人在庭审中均自愿认罪。郊区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的规定,下达了(2010)郊刑初字第226号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张德茂犯组织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他11名传销头目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和一年零两个月不等,并处1.5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