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严打保险“传销化”
记者日前从山西保监局获悉,近期个别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涉嫌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并呈蔓延之势。针对这种现象,山西保监局制定了四项举措以防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传销风险。
据山西保监局介绍,目前,在一些省份发现的保险传销活动,组织者主要是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因其产品及组织方式的特殊性,非法传销行为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容易酿成群体性事件。组织者传销的产品一般是合作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也有制售假保单的行为。组织者在其业务人员管理办法中,职级设置简单,晋升通道短,考核只设晋升指标,缺乏维持指标,晋升考核指标单一。同时,各职级业务人员对所有业务都可以直接提取级差佣金,而且佣金权益可以指定继承人延续控制,从而达到一些人员坐享巨额增员利益的目的。
针对此情势,按照保监会要求,山西保监局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对涉嫌传销行为的监管。一是重点强化对保险机构委托代理情况的监控。要求辖内各寿险公司定期上报与专业中介机构业务合作情况,报表内容详尽到机构、险种、保费、手续费等项目;二是全面开展对专业中介机构的分析排查。通过对专业中介机构加强日常监管、按季度分析其主要业务数据,派员参与年度外部审计等方式,掌握各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分析研判是否存在传销隐患;三是全方位做好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通过省内主流媒体,对专业中介机构涉嫌传销行为的特征、危害进行披露,提醒社会公众不要盲目参与,鼓励社会公众发现违法线索及时举报;四是进一步完善防范风险的应急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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