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进不出”到“舍饵钓鱼”,传实物到“资本运作”
由过去的“只进不出”,逐渐演变为现在的“有进有出”;由以往的传商品、传实物,逐渐演变为传概念、传理念、传份额,直至发展到所谓的资本运作。
10月10日,新疆公安厅新闻办通报全疆范围内发生的11起传销案件。通过警方的分析,传销组织不断“推陈出新”的骗术暴露于众。
两地
警方联手解救40余人
今年以来,我区各级经侦部门陆续接到群众举报,通过这些情况反映来看:伊犁、塔城、哈密、昌吉、阿克苏、喀什、乌鲁木齐等地区有许多群众被骗至江苏邳州、广西玉林、深圳、四川等地参加非法传销活动。
3月24日,塔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马某报案称: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间,喀什市有部分人员前往江苏省邳州参与传销。警方调查发现,该传销组织以务工,工资待遇丰厚为名,诱骗群众前往参与传销。传销组织通过上课、劝导等手段,对被骗的群众进行“洗脑”,以所谓“人际网络”、“亲情互动”等方式发展下线,并每人收取人头费2900元。计酬方式为:发展1~2人,获取15%提成;发展3~9人,获取20%提成;发展10~64人,获取30%提成;发展65~390人,获取42%提成;发展390人以上,获取59%提成。
警方了解到,参与传销的人员每人每天须向该传销组织交纳食宿费7元,最后有些人血本无归,生活陷入困境。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得知情况后,与公安部和江苏邳州经侦部门联系。5月18日,新疆、江苏两地经侦部门配合,联手捣毁该传销窝点,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成功解救40余名新疆籍受骗人员。
传实物
变身“资本运作”
在传统的传销模式中,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特定表现形式。经过多年的发展蜕变,传销形式悄然变化。
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赵玲介绍,过去,传销的人员是“只进不出”,而现在逐渐演变为“舍饵钓鱼”,传销组织裂变速度明显加快;同时,在传销内容上,由以往的传商品、传实物,逐渐演变为传概念、传理念、传份额,直至发展到所谓的资本运作。
近日,乌鲁木齐部分市民参加所谓国家在广西南宁开发的虚拟经济项目,只需要一次性申购21股共6.98万元,即可发展合作伙伴,一个“投资者”只限发展3个下线,通过层层发展累积“投资团队”。发展21名会员后,称两年后就能领取980万元,其间加入者每月还能按比例领取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