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方曝光传销新骗术传实物到“资本运作”(2)
传销发展多年,相比从前更具欺骗性,引诱方法多样。赵玲表示,受金融风暴的影响,就业艰难,传销组织者抓住这一特点,编造学习工作技能、提供就业岗位、合伙投资等诱饵,诱骗受害人上当。传销组织者还利用网络聊天交友等方式,安排专人在网络上以游玩、网友见面、做生意等诱饵诱骗涉世未深的网友。
传销组织利用一些人有快速致富的心理,灌输传销理论,不断对参与人员进行“洗脑”。通过接受“教育”,许多参与人员从开始反感、抵制到逐步认同、接受,并积极参与,于是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形成恶性循环,有的传销参与人即使在被解救教育后仍不思悔改,转移地区再次参加传销活动。
“传销组织有严密的组织等级制度和分配方式,即业务员———业务主任———高级业务员———经理———大经理(由低至高),发展人员采取单线联系,‘家庭式居住’进行管理,几人甚至十几个男女混居在租住房中,统一吃住,统一行动,由“家长”实施封闭式管理,利润分配按级别划分,按金字塔式分钱。”赵玲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截至8月底,我区陆续发生以纯资本运作、拉人头入会等方式的传销案件6起,破获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遣返参与传销人员40余名,查处非法传销窝点4处。目前,传销组织的违法主体由兵团职工、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向公司老总、退休干部、大学生等群体扩展。
传销
与直销有本质区别
由于很多传销人员都是打着直销的手段欺骗受害人,警方还分析了传销与直销的本质区别。
首先,直销与传销两者之间起点定位不同。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和直销企业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而传销活动则不一样,传销商和传销企业在开展传销活动的过程中,始终把“高投入、高回报”放在第一位,与正当的直销活动完全不同的是,他们并不关注和推崇产品的销售。
入门要求不同。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购买与高额入门费价格等量的产品。而在传销活动中,强调首先要成为会员,而成为会员的方式就是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产品。
工作模式不同。直销活动的从业人员前期主要是开发消费客户并销售产品给这些客户,但随着消费客户越来越多,其工作重心便逐渐由前期的开发消费客户逐渐转为了管理消费客户,并且在管理消费客户的过程中,及时准确地向各种消费客户提供各种消费资讯产品,售卖服务。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工作自始至终不会有什么变化,即老是围绕着“寻找下线、拉取人头”的模式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