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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破获跨国传销大案!有中国人参与,9000人卷入,涉案金额触目惊心!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缅甸中文网 作者:佚名 2025年05月26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近日,越南谅山省(Lạng Sơn)警方联合公安部、胡志明市和同奈省公安厅,依法对一个涉嫌非法传销的犯罪团伙展开收网行动,共逮捕12名犯罪嫌疑人,罪名为“违反多层级直销管理规定”,根据《越南刑法》第217a条进行立案调查。

经初步调查,该犯罪团伙以多层级直销模式运作,规模庞大,跨地域、跨国界活动,涉及越南多个省市及马来西亚、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等地。主要头目来自中国台湾、中国大陆以及越籍华人。

警方逮捕了多名嫌疑人并搜查了多处地方

据警方披露,该组织由黄某(47岁,中国台湾籍)担任Ame Global公司总裁,直接负责运营销售“牛樟芝”(Ngưu Chương Chi,又称“台湾国宝”)的传销网络。该产品被宣传为保健食品,具有养生功效,并能为参与人员带来财务增长收益。

Ame Global总部设在中国台湾省高雄市(TP Cao Hùng),在越南设有子公司——胡志明市第七郡新福坊(Tân Phú)WIN ALL贸易有限公司。该组织推行所谓的“消费增值”模式。

具体操作方式为:参与者通过介绍人的链接,在网站 www.ameglobal888.com注册账户,缴纳约15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4160元)作为入门费,获得一份名为“牛樟芝”的产品。后续加入者则按照二元制结构发展,每人名下分为左右两支,每支最多可扩展至20层。


多层级营销体系的产物

参与者投资后即可每日获得全球销售额10%的佣金(上限为1000美元,约合2600万越南盾),无需推荐新人加入。此外还可获得“补仓奖”,即从其下方两支各20层成员的收入中抽取5%。

最初始的发起人(F0)拥有三个直系层级(F1、F2、F3),将分别获得F1收入的50%、F2的30%、F3的20%。还有其他奖励如领导奖金(14%)、培训中心奖金(5.5%)、领导分红(28%)等。


警方查获了证据的仓库

据调查机关统计,自2024年4月至今,黄某所领导的传销体系已发展超过9000名会员,其中包括逾7000名越南人、约2000名马来西亚人及来自中国台湾、中国大陆的成员。通过核查相关账户系统,警方发现涉案资金交易总额高达数千亿越南盾。

此次执法行动中,警方在多地同步开展搜查,缴获车辆1台、电脑6台、手机14部、85箱共计近15000个空药盒、2000多瓶来源不明的“牛樟芝”产品、35000多张标签,以及大量用于加工产品的设备和文件资料。

本次被捕的12名嫌疑人分别是:

- 吴有塔(Ngô Hữu Tháp,51岁)

- 凌氏垂蓉(Lăng Thị Thùy Dung,45岁)

- 刘国玉(Lưu Quốc Ngọc,42岁)

- 陈振权(Trần Chấn Quyền,37岁)

- 谭伟盛(Đàm Vĩ Thịnh,37岁)

- 徐佩瑶(Từ Bội Diều,32岁)

- 潘俊峰(Phạm Tuấn Phong,41岁)

- 宋氏红簪(Tống Thị Hồng Thắm,43岁)

- 金永豪(Kim Vĩnh Hào,40岁)

- 谭妙发(Đàm Diệu Phát,36岁)

- 童氏明胜(Đồng Thị Minh Thắng,43岁)

- 阮登北(Nguyễn Đăng Bắc,50岁)

目前,谅山省公安厅正在进一步扩大侦查范围,并呼吁所有与此案有关的受害人和相关人员尽快主动联系报案。

关于“违反多层级直销管理规定”罪的法律规定:

1. 若有人组织多层级直销经营活动,未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直销行为,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不构成《刑法》第174条(诈骗罪)或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规定的,处以罚款5亿至10亿越南盾,或判处最高3年的改造监管,或6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

- 曾因相同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曾因此罪被判刑但尚未撤销前科记录;

- 非法获利金额达2亿至不足10亿越南盾;

- 对他人造成损失达5亿至不足15亿越南盾。

2. 若符合下列任一情况,则处以罚款10亿至50亿越南盾,或判处1至5年有期徒刑:

- 非法获利金额达到或超过10亿越南盾;

- 对他人造成损失达15亿越南盾以上;

- 参与网络人数达到100人及以上。

3. 此外,违法人员还可能面临附加处罚:罚款1亿至5亿越南盾,禁止从事特定职业或工作1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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